名人无参政议政能力不应当委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03:58 东方早报

  3月14日,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谈到政协换届时立场鲜明地提出:“没有参政议政能力的名人不能当政协委员。”“要多吸收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人进政协队伍。”陈绍基是在接受参加全国两会的广东代表团随团记者采访时阐述上述立场的。

  缺乏参政议政能力的名人,不仅政协队伍里有,人大代表里也并非个别,但总体看,政协队伍里更突出。而且,不仅全国政协委员中有,各级地方政协委员中也有。全国两会结束后,各省(区)的人大、政协将相继换届,陈绍基以省政协主席身份讲出如此硬朗的话,很值得人们深思。

  名人也代表着特定的群体或界别,他们决非就不能有自己的代表和委员。然而,多年来,在各级代表委员中,那些缺乏参政议政能力的名人代表委员在各级两会上的表现,浪费了本来就宝贵的“民主政治资源”。过去的且不说,只说一说今年全国和地方两会上的几个镜头:

  黄宏委员:“我今年的提案是希望社会能给农民工兄弟再多一点关照。建议中国大剧院启用后给农民工兄弟留几张座椅。”梅葆玖委员上呈京剧选秀节目规范演唱问题的提案。吴雁泽委员:“我关注空巢老人问题。”李谷一委员:“我继续关注妇女权益保护。”以上镜头均剪辑于“百余名文艺界代表委员谈民生”。就上述提案或建议,若以民生当标尺,似乎只有梅委员跑了题,可是,这些一无调查研究,二无问题成因分析,三无对策举措的“三无提案”,说客气点叫参政议政,说不客气点叫“参政议政秀”。而这样的“参政议政秀”居然在电视上长时间播放。

  巩俐委员去年就因为与张艺谋无故缺席两会,引发其委员资格危机。今年为了应付舆论,居然提了个“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提案,引起全国舆论一片哗然和不满。

  参政议政,议案提案是主要形式之一。就以政协为例,委员通过上呈提案参政议政,从内容、规矩到质量评定皆有基本要求和标准。现行《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国家大政方针、中心工作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第二款: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拿上述条款对照,那些“留几张座椅”和“从我做起”之类的提案,显然不能叫参政议政。如果硬要算是,也是参政议政的庸俗化!

  坦而言之,除了像巩俐委员这般,高兴就来、不高兴就走,对参政议政极不严肃的名人代表委员之外,也有一些名人是稀里糊涂当上代表委员的。如陈绍基直言:“之前有些运动员,得了奖、很年轻,但是他缺乏参政议政的能力。这些运动员的工作不允许他有更多时间参加政协活动,所以不能把他们硬选上来。”

  陈绍基所言道出了政协委员产生机制存在的一些缺陷。虽说代表中也有拿人大代表当荣誉的、当社会地位的,甚至代表产生制度也有待改进,但不管如何,代表的产生毕竟有《代表法》可依。政协委员是协商推举产生的,如何协商,如何推举,亟待有个具体的章法可循。

  我们注意到,这些年的全国两会上,不断有代表委员提出“无参政议政能力的名人不能当代表委员”的建议,值得我们认真体会的是,这一次是陈绍基———迄今提出同类建议级别最高的全国人大代表。这是否意味着今后委员的遴选将会作出改进,那些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人将有更多参政机会,而那些参政能力甚低的委员将不再担任委员了呢?

早报首席评论员 鲁宁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