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火锅爱车遭偷火锅店该不该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06: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典型案例

  本月8日晚,肖先生和朋友去吃火锅,结果碰上一件非常倒霉的事:他的爱车遭偷了!昨日,肖先生找到消协投诉,但消协最终没有受理;与火锅店负责人协商调解,也没有达成合解。肖先生于是打进本报热线诉说自己的遭遇,想知道该怎么办。

  8日晚6时多,肖先生开着川Z60300三菱帕杰罗越野车和朋友到成都肖家河沿街的“玉龙火锅”吃火锅。车到门口,火锅店一名工作人员接过钥匙,帮着开到火锅店附近路边停车,并给了肖先生一个号牌。晚上8时多吃完后,肖先生将号牌给了那位工作人员,等他走到停车处傻眼了:爱车不见了!事发后,火锅店经理报了案,肖家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肖先生和停车工作人员等都作了笔录。

  肖先生说,随后他找到火锅店经理,对方说自己作不了主,他就要求见能作主的人。但几天下来,对方一直拖延着,不愿意坐下来协商赔偿事宜。由于在眉山工作,他不得不专门聘请律师与火锅店进行交涉。

  昨日,肖先生再次赶到成都,在他的要求之下,火锅店经理与他一起到高新区消协反映此事。消协了解情况后答复不受理,希望双方自己协商,或走法律程序处理。

  下午,玉龙火锅一位周姓股东赶来,肖先生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但周股东意见很明确:这样涉及大宗财产的事还是头一回碰到,“我们承认整个事件的过程,但既然已经上升为刑事案件,我希望肖先生走法律程序,法院判决如何,要我该负责多少,我一分不会少,包括因丢车产生的交通费用等,我相信法院会作出明断的。”由于双方互不相让,协商陷入僵局。

  本报法律顾问付景律师说,根据最高法对消费者在经营场所如饭店、餐厅等处财产被盗赔偿责任的解释,肖先生在火锅店消费,火锅店负责车辆保管,应给予肖先生赔偿。由于肖先生的车未买被盗险,因为涉及财产巨大,现实中通过消协和自我协商显然无法达成和解,最好的办法是搜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李逢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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