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集团职工安置办公室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08:06 红网-湖南日报

  湖南雪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改制职工安置补偿工作已基本结束,职工(含退休、内退、调离、辞职、辞退、离职、除名等及其他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的债务清偿工作已近尾声。根据《湖南雪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雪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职工安置补偿方案》(下称《职工安置补偿方案》中规定:支付个人奖金白条、债券、集资款、劳保用品、内部现金支票、参加医疗保险前的医药费及其他需要由职工本人提交原始凭据的债务,职工本人必须出具相应的原始凭据。但目前,仍有部分人员未按要求提交上述债务的原始凭据。按照雪峰集团改制职工安置补偿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限需提交原始凭据的人员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将原始凭据送交雪峰集团职工安置办公室按《职工安置补偿方案》审查及报审。逾期未提交原始凭据的,将按无票据处理,不予清偿。

  特此公告

  娄底市改制办雪峰集团职工安置办公室

  200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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