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无情却有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04:32 浙江日报

  3月15日,我们遇到陆漫时,正赶上她在接待群众,不厌其烦地回答他们的问题。陆漫是慈溪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就在10多天前,她刚刚获得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法官肩上担着天平,一端是律条,一端是事实,支点是忠诚和公正。”在法院工作18年,从书记员到刑庭庭长,陆漫一直坚持这一原则。

  在她眼中,只有公民

  “谢谢法官,没有看不起我们外地人!”儿子被判了4年徒刑,父母却连声向陆漫致谢。

  一时糊涂,李某持刀入户抢劫。忧心忡忡的父母跑到陆漫办公室,苦苦哀求,要她手下留情:自己一家都是外地人,法官会不会判重刑啊?一激动,李某父母竟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皱巴巴的钞票来。

  陆漫无情地拒绝了。李某的父母绝望地哭了。

  “在我眼中,没有外地人、本地人之分,只有公民。”因为李某未成年,今年3月,陆漫对其作出了从轻判决。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她知道:一件案子,对法官来说也许是“家常便饭”;但对当事人来说,如有误判,却可能因此毁了一生。

  法律的力量来自公正

  让所有当事人都满意,是法官的理想。陆漫认为,案件要让当事人满意,关键是要严格按法律办事。

  某设计院院长胡某因私分国有资产被当地检察院起诉。在法庭上,胡某的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认为这是劳务报酬,不是国有财产。陆漫仔细看了案卷,发现胡某隐瞒的各种收费名目繁多:勘察费、设计费、信息费……让人眼花缭乱。这中间,哪些是劳务报酬,哪些又是非法所得呢?

  陆漫几次到宁波有关部门了解,并仔细请教了有关专家,终于搞清了事实。最后,法院判决胡某罪名成立。看着业内人士才清楚的费用分类,加上判决书后列出的一条条适用法律,胡某对陆漫心服口服:“你这个案子,判得明明白白,我服了。”

  法律的力量来自于公正。陆漫时刻警醒自己:事实认定不能有误,法律适用不能有偏。

  脱下法官袍,就是有情人

  判案时,法官要弃绝人情;脱下法官袍,就要变成有情人,这是陆漫的观点。在陆漫的案卷中,放着一封监狱来信:“我一定不辜负法官的关心,好好改造。”这源于一次古怪的“上访”。

  一位姓陈的老人到了法院,声称要“上访”。他的理由很奇怪:法院判得对,可家里困难,希望早点放儿子出来养家。因犯盗掘古墓罪,陈某的儿子被判了十年徒刑。

  陆漫回访陈家后发现:陈某是个“老病号”,大儿子一家三口都是智障人,小儿子坐牢后,就靠母亲一人种菜赚钱,家里生活确实很困难。

  几天后,法院捐赠的2000元送到了陈家。陆漫到监狱回访,陈某已知道情况,见到陆漫,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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