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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法院执行救助基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08:01 法制日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顾立林 法院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而处境困难。如何解决这一难题,3月14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建议,建立特困群众执行救助基金,帮助特困当事人,以缓解社会矛盾,体现国家对特困群众的人文关怀。 李道民建议: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特困群众执行救助基金”,并从法律制度上给予明确,使其成为通行的制度。二、财政、民政等政府主管部门,就“特困群众执行救助基金”的设立程序、资金来源和资金数额,出台专门文件给予规范和保障,真正使该救助基金有稳定资金来源,长期发挥作用。三、法院会同财政、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联合颁布文件,明确“特困群众救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等办法,确保该基金能够发挥救急救难、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