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村官官化有碍自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12:00 光明网
彭竹兵

  上网见不少地方为了鼓励村委会“两委”班子成员安心工作,拟在这些村官中招录一些公务员,个别优秀者可以提拔为乡镇领导。有人欢喜有人忧。

  村官是什么?他们是村民自治的产物,是村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服务者。目前,村官的名义报酬较低,且主要由财政埋单,在公民自治能力低下的条件下暂时只能如此。但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城乡结合部、城镇,村官的实际报酬并不低。

  村官官化弊大于利,带来的直接弊端是村民自治成本增加、财政支出压力大。一地村官官化了,其他地方就会纷纷效仿。如果全国都村官官化,将增加多少财政供养人员?在中国改革发展实践中,利益攀比进而趋同最终导致财政负担加剧的案例比比皆是。本来村民自治要引导、组织、依靠群众,让群众自己办自己熟悉的事、自己身边的事,但现在全国的村官有多少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因为如今村官们远离乡土,要么是大学毕业生,要么是城镇居民,渴求官化的冲动愈来愈强。显然,这样的村官官化了,就会在农民与基层党委、政府之间形成一个特殊利益集团,有可能阻断村民参与自治的途径和阻碍自治机制真正作用的发挥。而目前广大农民大多愿意尝试村官一职,他们一般少有官化的念头。“领袖是天生的,管理者是可以培养的”。只要努力,人人可以成才,可谓“六亿神州尽尧舜”。对农民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维护好、保护好、发展好。还有,把村官“圈”起来招考公务员有违公务员招录宗旨,公务员考试必须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精神。在少数人中“选”人不是招考公务员。按照《村民自治法》等,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村官们不能也没有必要公务员化。

  对村官依法勤勉任职者,要有一定的激励,如在其年老时提供养老金,对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者给以一定奖励等。村官还要有任期届限,一般不能超过三届(现在每届三年),以给其他村民更多参与村民自治的机会等。

  总之,透过现象看本质,村官官化是“官本位”思想的表现。中国的村民自治应该是乡土化,让老百姓真正自治起来,而不是越俎代庖,让官化的村官们搞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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