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部分房贷下月执行新利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01:51 重庆晨报

  从央行调整利率次年还是次月起执行新利率,要看合同签订时的规定,但贷款者可与银行改签协议

  本报讯(记者王兴)3月18日,央行再次对存款和贷款加息0.27个百分点,部分房贷业务下月起开始按照新利率执行。昨日,来自我市多家银行的消息称,希望市民还房贷时存入足够金额,避免被银行确认为逾期不还款,从而导致来年不能享受利率优惠。

  据招行重庆分行介绍,以前,央行一旦调整利率,重庆各银行一般都在次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利率执行。但部分银行的一些房贷客户在签订房贷合同时,则规定从次月开始。也就是说,一笔20万元、20年期的房贷,从下月开始,每月需要多缴纳近20元,如果金额不足,银行将按照逾期未还款方式处理,连续超过3个月,以后房贷利率就不能享受八五折的优惠,而是按照基准利率执行。

  不过,招行人士表示,由于近几年央行多次加息,房贷签订次月按照新利率执行的比较少,即使已经签了,只要3月31日以前和银行改签协议,仍可以次年执行新利率。

  招行人士建议,如果市民要新办房贷,填新利率执行时期一项时,最好选择次年。

  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人士表示,央行加息后,房贷利率肯定要相应变化,但只要市民在还房贷过程中信用状况良好(比如没有连续3个月逾期不还贷款),次年房贷仍可以打八五折的最低优惠,即由加息后的7.11%%调至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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