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关注民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02:58 舜网-济南日报

  李抒望

  “高度关注民生”,不要肤浅地认为只是为了强调一种姿态和口号,应该懂得,这是一个以政治语言来表述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刻命题,抓住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只有高度关注民生,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真正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一个深刻的历史唯物主义命题

  所谓民生问题,即有关国民的生计与生活问题,孙中山曾经将民生问题概括为衣、食、住、行四要素。不过,时代在发展,民生问题的要素也在不断变化。在现代社会中,民生和民主、民权相互倚重,而民生之本,也由原来的生产、生活资料,上升为生活形态、文化模式、市民精神等既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特征的整体样态。就我国目前而言,民生问题突出表现在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所以,民生问题说到底,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

  生活是人类所特有的社会与文化现象,人类的生活不是简单的动物式生存,而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更重要的是人对自身的生活有需求指向,即不仅要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而且也要满足自身丰富的享受、发展需要。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全部学说中,最重视的是人,最关注的是人的生活,并把人及其生活作为自己理论的重要基石。马克思说:“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2页)马克思在阐发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时,有一个“生活的生产”的重要理论预设和理论命题:“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同上第43页)这个命题强调了人的“生活”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赖以存在的舞台,又是一切物质生产的最终目的,揭示了“生活”的本源性和生活与生产的互动生成关系,从而把社会发展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了起来。因此,生活、生活方式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范畴。

  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在阐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和社会理论时,在强调物质生产的重要性的同时,恰恰丢掉了“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生活的生产”,“为了生活的生产”这样一些重要思想,其结果使“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成为“唯物化”、“见物不见人”、“遗忘生活”的历史观、发展观,并导致在发展实践中摆错了生产和生活、人和物的关系,造成了一系列不良的现实后果。正确解读马克思的这个基本命题,对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民生问题无小事

  民生问题不仅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也影响着党的执政基础。只有把民生问题作为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科学发展观才得以落实,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得以构建。

  中国自古以来就将“民生”与“国计”相提并论,民生问题一直与国家发展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儒家治国理政思想的核心是“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管子》指出:“以人为本,本治则国固,本乱则国危。”《左传》强调:“政之所兴,在顺民心。”这些论述,无不反映了古代先贤对民生问题的重视。然而,民生问题在中国历史长河中很少受到过真正的重视,反而民不聊生似乎成了中国历史的一种常态,官本位的文化更是积淀得异常深厚。只有到了新中国成立后,民生问题才真正受到关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即是毛泽东倡导并逐渐发展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宗旨的。但遗憾的是,“十年动乱”和计划经济对生产力的束缚,国家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获得发展,解决民生问题的成效在计划经济时代也并不很大,所以,到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依然是共同贫困的局面。改革开放近30年来,民生问题受到普遍关注,改革开放的进程,其实就是不断重视民生、改善民生的过程。邓小平对此有很多讲话,其中明确提出要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判断是非得失的重要标准,强调一切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要看“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江泽民同志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代领导集体更是明确提出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享,利为民所谋”日益深入人心。这种观念的变革和发展理念的革新,把发展观落实到人民的生存、发展等基本民生问题上,正在引领着我们国家迈向现代、文明、进步的全新发展阶段。

  一个和谐的社会,不是没有差别的社会;但这种差别应是大多数社会成员可以接受的。也就是说,在和谐社会中,大多数人可以保持活力,能生活得很好。只有这样,社会才能保持良性的和谐发展状态。而解决民生问题,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执政党和政府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入手,加大资金等投入,强化公共服务,使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舒适。诸如:把基本民生问题列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从整体上进行战略部署和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保障民生;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基本民生问题的投入;建立和完善覆盖面广的社会保障体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大扶贫工作力度,保护和改善劳动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这些问题解决了,人民生活安定、富裕了,社会的和谐程度也就提高了。

  要切实解决好四个基本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生得到了极大改善。然而,经济指标的增长与发展,并不意味着中国民生问题已经得到全面解决。因为前一个时期解决的民生问题,主要是初级阶段的初级民生问题,而现在民生问题与时代的发展同步,其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扩展,并且由单纯的物质生活转向全面化。诸如阶层差距和分配差距的扩大、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食品安全等问题,这些都是当前民生的基本问题,都是需要重点解决的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未来十几年,是我国就业压力最大的时期,特别需要提高城市对就业的综合承载能力。实践证明,一个城市吸纳外来人口就业的能力越强,这个城市就越有活力;而提高城市就业的门槛,就牺牲了城市发展的动力。看一座城市繁荣的程度,不要看有多少高楼大厦和宽阔的街道,而是应该看能不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就业人口提供哪些吃住行和社会安全的条件。要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要加强对大学生和退役军人的就业指导和服务;逐步将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扩大到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要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通过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教育是民生之基。人力资源丰富是我国的最大优势,要把人口多的压力变为人力资源财富,必须通过发展教育提高人力资源能力。在中国,家庭与个人对教育的投入不仅是普遍性的,而且大多是不惜代价的,不管是有钱人还是贫困的人,送子女接受教育非常自觉。从现实来看,政府应当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拨款。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技能型人才短缺,是当前人才结构中的突出矛盾,其根源在于职业教育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发展滞后。必须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劳动者就业的能力,努力使劳动者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针对目前高等教育的弊端,要注重增强学生的四种能力: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改变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的现状,提高全社会的创业能力。

  分配是民生之源。加强收入分配的宏观调节,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通过扩大就业,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等举措,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在初次分配中充分体现追求效率的精神与原则,而在再分配中充分体现公平的精神与原则,第三次分配则要体现社会的文明程度与道德水准。现在应当将重点放在理顺初次分配的关系与提高再分配力度上,要提高劳动者的收入在国民财富中所占的份额,同时强化再分配的力度,包括地区之间的转移支付、阶层之间的转移支付。同时,通过强化社会责任,借助政策引导大家参与慈善公益事业,逐步把第三次分配的水平提到一个新高度。

  社保是民生之依。就是说,“社保”是人民生存和发展的依托。我国国民经济持续20多年高速增长,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仍然相对滞后,因此,应当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这个保障体系可以是低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必须是一个没有漏洞的网络,不能让一部分人因为陷入生活困境而失去希望。社保的目标,就是要把老百姓都装进“保险箱”,完善和健全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机制,大力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确保弱势群体的生活底线,使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有其屋,衣食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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