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高校服务性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07:55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记者刘铮)为缓解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贵”矛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并对各阶段教育收费作出明确规定。

  在高中教育阶段,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成本监审,合理核定高中学费标准。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进一步降低择校生择校收费标准。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等名义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公办学校不得通过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等方式变相向学生乱收费。

  在高校收费方面,发展改革委要求对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学校在首次为学生办理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卡等学生必须使用或应当取得的证卡时,不得收取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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