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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让百姓不断得到实惠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08:11 法制日报
胡锦涛总书记3月7日在参加政协联组讨论会时所作的“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的重要讲话,连日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新华社记者就此专访了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 共建是基础共享是目标 问:您是怎样理解“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 答:现在大家都特别关注民生问题,百姓、专家、舆论对构建和谐社会、解决民生问题寄予越来越多的期望。构建和谐社会,政府的确要承担更多责任,要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让百姓共享社会和谐带来的实惠。只是,我们不仅要共享,而且要共建。共建是物质基础,共享是目标。 共建就是要调动全体人民的创造力和聪明才智,干事业,给社会创造更多财富,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我们要做到既共建,又共享,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这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不可偏废。 当前要避免一个倾向:只重共享,不重共建,不重调动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我们国家大、底子薄,这些年财政收入虽然增长较快,但人均财力非常有限,人均财政收入3000元左右,而美国人均财政收入折合人民币10万元。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改变政府公共服务不到位的同时,还要注意到生产力水平低的国情,还要强调共建,把经济建设搞上去。 让人民群众可持续地得到实惠 问:为什么要提出“让广大人民群众不断从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实惠”? 答:不断,就是要可持续。我们要建设的是一个可持续的和谐社会。如果我们仅提出宏伟目标,而没有这么多财富可分配,或者是把明天的财富今天分配,都是不可持续的。如果大家都等着共享,忽视了共建,也不能从可持续发展中得到实惠。 让人民群众可持续地得到实惠,既是调动全体人民积极性,更是表明社会公正、正义,这是极其重要的。一定要搞好共享,否则利益不能为广大人民获得,就不能更好地共建,不可持续。 过去我们在共享方面做得不够,财政资金更多地花在“铺摊子、上项目”和政府自身的消耗上了,与提供公共服务的要求有差距,必须调整,要把更多的资金投向社会事业中。同时,要考虑到我国的国情,解决好短期和长远、创造财富和分配财富的关系。在共享的目标下,调动一切积极性,极大地创造财富,才能让人民群众可持续地得到实惠。 调动全体人民的创造力构建和谐 问:下一步的和谐社会建设,您有哪些建议? 答:政府要给百姓创业、就业创造宽松的环境,调动全体人民的创造力和积极性。要从政策体制上鼓励百姓干事业,通过创业增加就业。要知道,就业机会更重要的是建立在投资创业的基础上。要鼓励发展中小企业,使得更多的人发挥劳动能力和创造能力。具体措施包括放宽投资创业的注册登记、审批许可条件;减少收费罚款,降低中小企业税负;对中小企业贷款形成担保体系,提供融资支持。 当然,政府公共服务责任要继续加强,要减少政府投资的经济项目,压缩自身开支,更多投向教育、卫生、社保、低保、公交等各项社会事业,促使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人能够享有公共财政的阳光。 老百姓也要转变观念。要从过去的等国家、靠国家、甚至“吃皇粮”意识,转变为既有风险意识又有创业精神。自己发展事业,国家才能有生机活力,才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就业需求大了,工资增长也快,百姓才能得实惠。企业多了,国家得税收,也增加了国家让百姓共享的财力。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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