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杀前妻 自称“精神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04:08 钱江晚报

  海峡都市报供稿 去年7月18日,福建某出版社一编辑在街头连捅前妻40多刀,导致前妻死亡。3月19日,该案在福州市中院公开审理。

  出版社编辑王某,山东人,平素体健,性格内向。被害人倪某是福州某邮电局职工,是王某的第三任妻子,两人在1999年结婚,后因性格不和,于2006年6月22日离婚。相关部门调查得知,离婚后,王某多次提出复婚,但都遭拒绝。心有不甘的他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威胁前妻,并扬言要追杀她及其家人、朋友。倪某非常害怕,四处躲着前夫。2006年7月18日傍晚,王某在夜市上购了把弹簧匕首后,来到福州古田路——倪某单位附近守候。晚7时30分左右,他见倪某从单位出来,便尾随其后,再次提出复婚遭拒,双方发生争执。王某挥起匕首朝倪某身上连捅40多刀,后者当场死亡。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作案手段极为残忍,主观恶性较大,应予以严惩。受害人倪某的父母亲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认为除了判处王某死刑外,王某还应赔偿他们经济损失46万多元。王某的辩护人认为,王某有罪,但可从轻处罚,理由是他作案后并未逃走,被抓后如实供述罪行,可认为具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而且,他有家族精神病史,作案时可能精神不太正常。

  对此,公诉人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称:王某作案后并未自首,经过派出所时并未停下。同时,他并无悔罪之意,在他被捕并关押在看守所后,为了逃避惩罚,还谎称其有精神病,后经司法鉴定,认定王某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福州中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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