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赴韩、美携带液体用小于100毫升容器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05:46 辽一网-华商晨报

  昨日,记者从沈阳桃仙机场处获悉,沈阳市民乘坐本地赴韩国的航班,随身携带的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均须以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盛载。此前赴美国的航班也有类似规定。

  此外,所有盛载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的容器,均应储存于容量不超过一升、并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胶袋内,而且要确保塑胶袋完全封妥。每名旅客只可携带一个装有容器的塑胶袋,所有药物、婴儿奶粉、食品等,经查证后可获豁免。新规定只适用于手提行李,不适用于寄舱行李内的液体、凝胶和喷雾类物品。

  民航总局还提醒:需要在国外、境外转机的旅客,如果在购买免税液态物品时,应索要符合要求的塑料包装袋,旅行中不要自行拆封,并一定要保留登机牌和液态物品购买凭证。为确保旅客乘机饮用水需要,民航总局已要求各航空公司、机场确保机上和候机楼的饮用水供应。

  相关链接>>> 液体、凝胶和喷雾类物品包括:饮料、乳霜、润肤液、润肤油、香水、化妆品、刮毛泡沫、香体喷雾、牙膏、隐形眼镜药水、发胶、沐浴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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