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交通局:首次轻微交通违章不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07:53 辽一网-华商晨报

  沈交通局:将采取教育、警告等处罚措施,屡教不改的将从重处罚

  今日起,沈阳市公交、出租等道路运输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如果发生了轻微违章行为,并且是初犯将不会被罚款。

  昨日召开的沈阳市交通执法工作会议透露了上述消息。

  “此次沈阳市决定不予罚款的首次轻微违章行为,以前如果不小心违反将会受到50元到5000元不等的处罚。”沈阳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支队队长罗秀颀介绍,这些轻微违章虽然违法,但是不会对经济、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沈阳市交通局副局长刘晶表示,对于首次轻微违章不予经济处罚,充分体现了对人的理解、宽容和尊重,更主要的是,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对首次轻微违章进行提醒警示,是人性化管理、执政为民。

  会议结束后,罗秀颀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怎样确定这些轻微违章是不是首次呢?

  罗秀颀:处罚人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将登录运政网核查当事人是否有同类违章案件,确认其是否属于首次违章,对于属于首次违章的,将在做出警告等处罚后,制作相关法律文书,按要求立案归档并在运政网上保留案件记录。

  记者:不罚款了,会不会让有些人对轻微违章不重视?

  罗秀颀:不必担心。因为不罚款仅限于首次,而且即使不罚款也将采取教育、警告等处罚措施。将来如果诚信网络正式搭建,还将把违章记录与诚信网联系起来,这样即使是轻微违章,也可能对房贷、车贷带来影响。同时,屡教不改的,将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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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将细化交通处罚标准

  晨报讯(记者 杨海峰)昨日,沈阳市交通局副局长刘晶透露,沈阳市交通局将在原有的《自由裁量细化实施意见》基础上,制定《沈阳市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范》,细化行政处罚标准,控制自由裁量范围。

  同时,今日开始,沈阳市将要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文明用语。根据通知,今后行政处罚中,将实行口头告知与书面告知相结合,充分告知当事人申辩、陈述、申请举行听证等法定权利,对当事人要求组织听证的,将依法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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