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务工者离婚率升高亟待重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08:28 扬子晚报

  记者近日从扬州一些乡镇民政部门了解到,春节后办理离婚的人数明显增多。去年,瓜州全镇登记结婚300多对,而离婚的就达到五六十对。而宝应县司法局的一项调查显示,该县所有代理诉讼案件中,离婚案件竟占到60%-80%,其中外出务工或者经商人员家庭的离婚案约占80%,外出务工引发的离婚率升高现象应引起各方关注。

  据民政、司法部门有关人士分析,农村离婚率升高的原因主要为:第一,从农村到城市,生活环境发生剧烈变化,诱惑增多,对外出务工人员的价值观、爱情观甚至是性观念都或多或少产生影响。第二,农村人大多有跳“农门”的愿望,如今考大学不再是实现这一愿望的惟一途径,外出务工也可为此提供机会,某些人一旦有在城市重新组合家庭、落户的机会,便会放弃在农村的配偶。第三,夫妻一方在外打工,年收入一般在1.5万-2万元,由于收入悬殊,双方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不和谐。第四,外出务工人员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夫妻间缺乏沟通联系,久而久之就会感情疏远,很难经得起“冲击”。第五,少数人当初的婚姻是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感情基础本来就差,其中一方一旦受到现代观念的影响,便会开始重新审视以往的恋爱、婚姻和家庭。

  值得关注的是,农村离婚率的升高带来一系列社会矛盾,比如留守子女抚养和老人赡养成为近年来一些农村面临的社会问题。一些法律界人士和民事调解工作者认为,对于农村出现的这种新情况,在加大普法宣传和道德教育的同时,相关组织机构应根据新婚姻法合理调处,对确属感情破裂的尽早允许其离婚,对有过错方应在经济上进行制约,以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基层政府应该给农村家庭更多的关注,定期派员走访外出打工者家庭,及时掌握夫妻双方的思想动态,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更多家庭的破裂。

  本报记者 樊万朝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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