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帮11名工人依法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2:36 燕赵都市报

  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21日上午,50岁的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职工周建华依旧难以相信自己竟然打赢了一场官司,一场状告该厂破产清算组的官司,“我想,如果没有政协委员李登魁的劝说和支持,我们依旧在四处讨说法的路上。”

  据周建华介绍,他与柳连荣等11人是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职工,均于1971年至1993年陆续到该厂参加工作。由于该企业管理不善,经营落后,自1996年就不能正常生产,开始活少或无活干,拖欠工资,“后领导安排我们在家待岗。”随后企业进入破产,“就在我们待岗等待破产安排的日子里,厂方却说我们被辞退。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至今还拖欠我们的工资、集资款并管理着我们的人事档案,却把我们辞退,我们要讨个说法。”

  近两年的时间内,周建华等11人开始了艰难的讨说法之旅,“我们找遍了所有该找的部门,但没有一个部门能给我们一个说法。”11人中,还有双职工均待岗的,“有的一家四口都没有正式工作,维持基本生活都有困难。”

  “我是在一次散步中偶然获得这一消息的”,桥东政协委员李登魁说,原来,那是2006年3月份左右,在清风楼附近,周建华拦住了他,由于之前周建华与李登魁有过一面之缘,所以就把情况给他倾诉了一下。

  面对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我认为事态非常严重,作为一个政协委员,应该有义务去帮一把。”但思想观念的转变是一个非常棘手的工作,受相互之间的情绪感染,11个人大都失去了冷静和理智,李登魁不得不分期分批地找他们谈心,为他们做工作,“我给他们讲各种极端手段的后果,可能是太长时间没有外人点拨,李登魁的说服教育工作很快起到了效果。

  随后,李登魁又建议他们要相信法律,一定要相信正义存在,“走法律之路,是维权不二路径。”

  在李登魁的劝说和支持下,11名工人最终与该厂破产清算小组对簿公堂。2007年3月12日,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周建华等11人与邢台市医用塑料器械厂存在劳动关系,应按企业职工同等条件享有破产后的待遇。3月16日,一审胜诉的11名工人将一面印有“人民委员,当代青天”的锦旗送给李登魁。“他们的命运我会一直关注,跟他们一样的弱势群体我也会关注,这是一个政协委员的责任”,李登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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