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不“以貌取果”杜绝作假造毒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2:47 舜网-济南时报

  □金卯刀

  近日,广州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和中国食品网曝光了12种常吃的“毒”水果,涉及柑橘、荔枝、苹果、梨、葡萄、西瓜、香蕉、桃、桂圆、芒果、柿子以及大枣。“毒”水果多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化学药剂,严重威胁人们健康。专家提醒,商家投顾客所好才炮制毒果,因此市民应不要“以貌取果”,杜绝作假造毒行为(3月21日《信息时报》)。

  “消费者喜欢什么,商家才会生产什么。我们喜欢买个大、色鲜的水果,当然就有人投其所好,如果消费者不去买这些问题水果,‘作假造毒’行为也就不会存在。”专家当然是出于一片好心,可听了专家的这番话,却觉得不是滋味——不是从“作假造毒”者身上去找原因,也没有想到监管部门应当承担的责任,而是要受害的消费者自己去检讨。

  那么就请问有关专家,买柑橘、荔枝、苹果、梨、葡萄、西瓜、香蕉……不“以貌取果”又以什么来“取果”?是不是那些长得丑的的水果就不是“毒”水果?它们在生长过程中,就没有过量使用催长素、催红素、膨大素?或者存放中就没有过量使用防腐剂、出售中就没有使用着色剂以及被漂白等?

  “毒”水果为什么那么普遍地存在?其最主要的原因恐怕就在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如此说法,看似在关心提醒消费者,其实恐怕更多的是在替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推脱责任,同时,无形中也是在为违法违规者开脱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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