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为构建和谐株洲打造成“预防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21:39 红网

  红网3月22日讯(通讯员 陈忠)近年来,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打击的同时注重对案件预防,积极主动地“落实”三个预防,为构建和谐株洲打造“预防伞”,为株洲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落实个案预防

  株洲市两级院各业务部门建立了打、防一岗双责制,对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要求坚持做到一案一预防,对每起案件均认真分析发案原因,有针对性地向发案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防止类似案件再度发生。如去年市自来水公司原总经理陈某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法院数罪并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犯罪所得4139728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查处后,芦淞区院了解到在陈某案查处前,市自来水公司的多名干部、职工曾多次联名举报陈某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情绪不稳定,为及时防止该案件可能对市自来水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亲自到市自来水公司,就该案公司应吸取的教训做了一堂专题报告,并帮助市自来水公司稳定人心,搞好整改,使该公司的生产、经营迅速走上正轨,并没有出现预料中的大的动荡局面,取得了很好的预防效果。

  落实系统预防

  在开展个案预防的同时,株洲市检察机关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系统行业作为预防重点。如去年,株洲市两级预防部门在国企、医药、教育、金融系统广泛开展了系统行业预防工作。全市9个县区院均选择了本辖区内的系统预防重点,如荷塘区院结合办理市一医院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医药系统开展了治理药品购销中回扣现象的系统预防工作,株洲市院针对我市国企较多的特点,将国企作为系统预防的重点,在国企中积极开展了“挖蛀虫、帮整改、促发展”活动。通过开展系统预防,帮助企业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完善管理。

  落实专项预防

  株洲市两级预防部门把在全市影响大、投资额上亿元的重点建筑项目都纳入了专项预防的范围,如投资预算为5亿元的株洲市体育中心,全市人民都非常关注这个项目的建设进度,如果在该项目上的资金发生失控、脱管以及其它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将给株洲在全省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后果十分严重。为此,株洲市院在该项目上马时,便在该单位聘请了专职的预防联络员,针对项目的招投标、征地、拆迁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部位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制约机制,通过一系列的专项预防,确保该重点项目顺利如期如质完工。

稿源:红网 作者: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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