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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应审慎对待“张鸣事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2:46 东方早报
近日,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张鸣教授与学院院长李景治的冲突愈演愈烈。李景治以院长身份在学院网站上连发四封公开信,声讨张鸣的行为。相关方面对张鸣的惩处力度也节节升高,从斥之为“捣乱分子”,到撤销其政治学系主任职务…… 本来,张鸣在其博客上发文,披露自己与李景治院长之间的个人矛盾,这种行为是一种私人行为,李院长应该以同样的方式予以回应。但是李院长利用学院网站发表个人公开信,以行政手段处理个人矛盾,这种做法有失妥当。正确的做法应是就事论事,公开去年职称评审会的会议记录,做到行政事务公开透明,个人事务公私分明。 与此同时,笔者认为,媒体作为一种特殊的公权力行使者,在处理此类由个人矛盾引发的公共事件时,应该持审慎的态度与立场。就“张鸣事件”而言,有三处疑点有待厘清。其一,关于职称评审机制的权力化现象。在其博客文章中,张一方面批评李院长在职称评审事务上独断专行,另一方面也承认评审时是无记名投票,最后当事人萧延中是高票通过。笔者曾经有过高校工作经历,也经历过职称评审程序,总的感觉这一制度基本上还是公正的,因为评审委员无记名投票环节最为关键,这并不是院长权力所能左右的。其二,关于系主任民选形式的质疑。张提到他的系主任职务是教师投票选举的,而根据笔者对中国高校行政体制的了解,如果系主任是处级干部,那么应该由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如果是学院干部,那么决定权是在学院领导层。普通教师并不能以选票的方式影响到学校的人事任命,所以张不必强调其个人职务的民意代表性,这样说也不符合中国现实。其三,关于人大国际关系学院的组成问题。人大国关学院是一个经历过院系调整、重组时间不长的单位。一般来说,重组单位最大的人事问题就是派系林立,各种利益矛盾难以协调。主事者如果轻易进行人事变动,极易引发内部冲突。从这一点来说,张鸣事件中也不能排除人事调整与个人利益得失的背景因素。 如果有人使用道德化手段,利用大众传媒的影响力,来解决个人利益的得失问题,而媒体又轻率介入,这同样可算是一种公权力滥用,其危害不仅会使媒体公信力受到危害,最终也会损害公共利益。 源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