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全国各地城镇建水质公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8:1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22日讯 记者姚芃 今天是“世界水日”。在水利部举行的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座谈会上,有关专家提出依法保障水安全,构建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中国水利学会名誉理事长朱尔明指出,水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议建立水安全保障机制,有效保护水安全的各项水事活动依法进行。

  朱尔明指出,应建立社会公正仲裁机制。水安全的各项事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处理好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区域间、流域间、部门间的利益关系,尤其是涉及到社会利益转移和灾害转嫁,以及国家、集体、个人物权转让等。这些问题,单独靠某个部门或某级地方政府是很难解决的,需要由社会公正仲裁机构依法协调解决,推进社会公正和谐的进程。

  朱尔明认为,更需要建立有效的法规约束监督机制,包括在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等约束和政府、社会、公众等监督。水安全项目承办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主动接受法规约束和社会监督,依法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同时,水安全主管部门,也需要对社会经济布局、产业结构、资源开发等行为进行依法约束监督,共同构建一个和谐互动的约束监督机制。

  全球水伙伴中国委员会主席董哲仁建议,在构建社会监督机制方面,应建立全国各地城镇饮用水水质公报制度,增加透明度,让老百姓喝到清洁水的时候,能够真正感到放心。

  背景资料

  3月22日是第十五届“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是第二十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主题是“应对水短缺”。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水利发展与

和谐社会”。目前世界上有11亿人口,其中我国有3.23亿人口得不到安全饮用水,水质问题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目前,我国面临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和水环境恶化的严峻形势。河流约有40%的河长水质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湖泊水质有65%的湖泊不符合水质标准;水库水质大部分良好,但营养状况以中富营养为主;地下水水源中约有35%的水质不合格。为了维持经济社会发展,大量挤占生态与环境用水,导致河流断流干涸,河湖淤积萎缩,地下水过量超采,地面沉降,入海水量大幅度衰减,海水入侵,水生态和水环境不断恶化。

  更为严峻的是,由于人口的增长,预计到2030年我国人均水资源量将从现在的2200立方米左右降至1800立方米以下,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水量将接近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水资源问题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制约因素。

  与此同时,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依然存在,水权制度、水资源管理体制、水价形成机制、水利投融资机制、水资源开发和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涉水涉河事务的社会管理比较薄弱,这些问题直接制约水利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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