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忘记企业的社会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8:58 解放日报

  

不要忘记企业的社会责任
在许多省市今年的“两会”上,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有的建议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有的则建议把企业社会责任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热议,促使人们反思企业的本性与责任。进入市场经济后,有一句话几乎成了许多企业的“圣经”,那就是“企业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甚至有一位大老板公开声称:“我是一个商人,我不应该考虑穷人。如果考虑穷人,我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者就是错误的。因为投资者是让我拿这个钱去赚钱,而不是去救济穷人。”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

  这种“不考虑穷人”和社会的“赚钱”,能成为“真理”吗?商人赚钱固属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任何人赚钱都要取之有道,不能不择手段,不能损人利己,不能危害社会。这里就有个社会责任问题。近些年来,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坑害消费者事件不断发生,扣发民工工资,污染生态环境,“带血的煤”,有毒的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恶果。一些商人赚钱的手是不干净的,公众对此很不满。近来有一个对986家企业的调查,请公众对这些企业的社会责任打分,结果平均分只有56.2分。这个不及格的严峻事实,表明我国企业界亟需呼唤社会责任意识。

  企业社会责任,涉及股东利益、顾客权益、员工福利、纳税义务、环境保护、社会福利,以及公益事业等等方面。概括地讲,一个是法律层面的社会责任,企业应遵法守纪,诚信经营,不亏待企业员工,不给消费者添麻烦,不给社会制造灾难。一个是道德层面上的社会责任,向社会献爱心,积极回馈社会,关怀弱势群体,承担应当而且可能承担的社会责任,具有正确的商业伦理和经营理念,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历史上的著名企业都是有着明确的社会责任意识的。被称为“现代日本经营之神”的松下幸之助,十分重视企业营利,但反对一心只向钱看。他在说“赚钱是企业的使命”的同时,极为强调“企业经营最重要的条件,就是担负贡献社会的责任。”他说,一个人在年幼的时候需要父母的抚养,社会的关怀,那么他长大后,自然要有报答之心。对于一个企业也是如此,企业创业之初,得到社会各界的帮助和扶持,当这个企业成长后,就理应为社会效力,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受这样经营理念的影响,松下电器直到今天仍不断推出许多公益服务。对比那种认为在赚钱中“考虑穷人”就是“错误”的论调,不能不惊叹我们国内一些企业经营者在社会责任意识方面的严重缺失。

  当今,国际上正兴起企业社会责任的浪潮,1997年制定了全球首个企业社会责任标准SA800。发达国家常以这个标准,指责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企业在劳工条件和劳工环境上存在诸多问题。我国不少企业家把此看作是发达国家继反倾销、绿色壁垒之后,针对中国企业发展的新型贸易壁垒。应当说,这些指责与作难,确有保护他们构建“贸易壁垒”的意图。但是,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强调企业要有社会责任是对的,它与我国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也是一致的,不应简单采取排斥态度。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考虑,承担社会责任应当是企业的自觉追求。我国企业要增强国内国际竞争力,必须将自己放在国际社会责任标准体系中进行衡量。

  社会责任与企业形象可以说是形影相随的。企业的美誉度和知名度,既要靠企业产品的质量与服务取信于民,也要靠企业的社会责任心来维系与公众的良好关系。有人说得好,如同评价一个人不会忘记道德品质一样,评价一个企业社会责任也是企业的新标杆。好的企业和商人,决不会只顾“赚钱”,而丢掉自己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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