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鉴别仪洗浴中心安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23:01 北京晨报

  每天近万人留宿 为防止罪犯藏身——

  晨报讯(记者 郝涛)今后,提供住宿的洗浴场所,要安装、配齐旅馆业信息系统和身份证件鉴别采集仪等硬件设施,如实登记顾客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这是记者从市公安、商务、工商、卫生等部门召开的“贯彻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暨规范洗浴场所经营行为动员部署大会”上获悉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共有洗浴场所1116家,其中具有住宿条件的洗浴场所700余家。据推算,一年有320万人在洗浴场所内留宿,每天近万人留宿洗浴中心内。由于没有验证登记等规范的管理制度,洗浴场所极易成为犯罪分子的落脚藏身之处。

  警方介绍,洗浴场所提供住宿服务的,应于5月31日前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6月1日起,有关部门将采取联合检查、异地互查和突击检查的形式,开展为期三周的行政执法。

  新规定

  ●身份证件鉴别采集仪将设立在服务台,由专人负责将客人的身份证拿到采集仪上进行验证,采集仪可以随即验证出身份证的真伪,从而防止不法人员使用假身份证件住宿、逃避公安机关查控。

  ●留宿客人的姓名、住址将被登记在册,供公安机关管理和调取。

  ●拒绝提供有效证件的客人,场所可以拒绝其住宿。

  ●使用假身份证的客人将被警方拘留处理。

  违规处罚

  ●在5月31日前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仍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场所,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

  ●拒不停止非法经营活动的,依法没收或者收缴其专门用于接待住宿活动的工具、设备,并对经营者依法处以治安拘留。

  ●警方表示,对不落实住宿登记制度,存在“一人登记多人住宿”以及不登、错登住宿顾客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未取得旅馆业经营资格,凌晨2时至上午8时仍然营业和从业人员未统一着装或者佩戴统一服务标志的洗浴场所,商务部门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利用洗浴条件组织、强迫、容留、引诱、介绍他人卖淫,组织和从事淫秽表演、聚众赌博、吸贩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对相关涉案人员一律依法处理,对涉案的场所一律由公安机关函告工商部门吊销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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