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途中翻脸老夫刀伤少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23:16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夫妻二人在去办理离婚手续的途中再次大吵起来,丈夫一怒之下在出租车内用壁纸刀将妻子划伤。昨天,田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52岁的田某与35岁的李女士感情一直不和,后双方约定办理协议离婚手续。2006年9月11日11时许,双方一起乘出租车去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当行至朝阳区劲松中街电影院东侧附近时,双方因离婚问题再次发生口角。后田某用随身携带的壁纸刀将妻子面部及颈部划伤,致其“右面部、右下颌角及项部各遗留条状疤痕一处,伴有颈部活动部分受限;面部疤痕长7.5厘米,外观明显,已构成对容貌的重度损毁。”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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