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人大代表不应为被选民罢免感到错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4日00:36 红网

  前不久,一份由196名选民、小区业主联名递交的人大代表罢免函,摆在了天津市河东区人大常委会的案头。而罢免函的主角、河东区人大常委委员、天津帝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冰则表示对此感到“错愕”,认为开发商和业主在房产问题上的纠纷应该诉诸法律,而不能把个人推到争执之尖。(2007年3月22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说实话,对于人大代表丁冰董事长的“错愕”,我也感到十分“错愕”。既然人大代表是选民选出来的,那么选民当然可以依法提出罢免。这种行为既体现了程序正义,也体现了实体正义,犯得着“错愕”么?

  报道说,帝旺集团开发的小区和业主之间有关房产的纠纷已经有两年之久,其间,双方多次寻求解决方案未果。直到有一天,有业主发现,丁冰出现在《天津日报》公布的天津各区县新一届人大代表名单中,他们开始了从经济诉求向政治博弈的转向。他们怀疑,这样的人大代表能够称职么?

  我理解,在一般民众中间,能够“共商国是”的人大代表还是很神圣的,某种程度上讲,民众很愿意把代表当作公平和正义的化身、人民利益的代言者,以及道德相对比较高尚和完善的人。这既是一般民众对于现代民主制度的简单化理解,也不乏几千年来传统政治理想的基因沿袭。他们希望选出来代表他们的人,能够有良好的道德表现,应该说,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进一步讲,在那个争执两年之久而不得解决的个案中,集团负责人没有积极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引发的冲突,以尽量减少选民的损失,本身是失职的体现。更何况,在业主正当权益遭到普遍侵害的背景下,业主寻求救济的路径看似多多,实则条条艰难。业主委员会维权充满“内忧外患”,法律救济的马拉松可能会耗光个体的业主所有的精力,如此窘境下,罢免人大代表,或许是最后那一根稻草?

  令人困惑的是,遭到罢免动议的丁代表,不是先强调自己身为代表的称职表现,而是由其公司副总经理出示“帝旺集团以及丁冰个人近年来在慈善事业方面上的众多成绩”。这就不免有些南辕北辙了,以“热心慈善事业”来印证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这些年来并不新鲜;但这些成绩只是一个好公民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其足以胜任一个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

  由此出发,我们更不能想象,日理万机的丁冰代表能够俯下身子,像一个真正的人民代表那样,到选民中间去,倾听他们的意见,协调他们的纠纷,甚至主张他们的利益。这些,在一个听到被罢免的消息都要感到“错愕”的代表那里,大概属于空洞的理想、空泛的制度设计,甚至迂腐。道理点透了实际也很简单:这个丁冰的人大代表并不需要向这些业主选民负责。在他看来,这196个与其是业主、选民,不如说是子民。

  我想,该修改一些《选举法》中关于“对选民负责”和“罢免”的规定了。要让代表人民的人大代表习惯对选民负责、习惯遭到罢免。

稿源:红网 作者: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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