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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提高门槛严格环保准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广州3月25日电 记者邓新建记者今天从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开始该省将提高产业发展环保准入门槛。广东省环保局负责人表示,今年各级环保部门必须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或实行区域环保限批。今年环保的重点是防止珠三角污染产业快速向山区转移。 据介绍,中央在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时,要求广东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15%。广东省环保局局长李清说,这个要求对广东来说任务非常重。为了实现污染减排目标,从今年开始,广东省将严格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提高产业发展环保准入门槛,环保部门将协同有关部门根据环境容量制订区域产业发展目录,加强产业引导,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有关规划、不符合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或实行区域环保限批。 据悉,为严格环保准入,去年广东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意见》、《关于加强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中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严格限制高物耗、高能耗、高水耗型项目,凡超总量或无总量地区一律不准新建、扩建项目。仅去年上半年,就否定了26个新上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项目,占审理建设项目总数的近10%。 据了解,今年广东各地区还将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责任考核,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将下达的指标认真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将减排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落实到重点排污单位。为加强责任制考核,广东还将排污控制指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建立污染物总量控制问责制度,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广东还将大力推进规划环评,即从源头上制止污染产业的转移,地方政府重大决策的产业需进行环境评价后才能实施,并按照分区控制的原则积极引导产业转移,并要求各地将产业转移园选址于环境承载力适宜的集约利用区或有限开发区,实行“区域限批”的管理措施,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不予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同时,广东今年还将建立珠三角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加大对国家、省、市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和电厂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立和完善污染物总量数据报送、审核和发布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全省和各地级以上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