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提出和谐拆迁不能强迁棚改居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国强“拆迁,一定要达到‘和谐拆迁’,居民满意。”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佳近日在召开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说。

  李佳要求,各市一定要认真完成今年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一定要让老百姓满意,让民生工程变成民心工程。各市在棚改工作中一定要做到逐户征求意见,都要想办法沟通,达到居民满意为止,在拆迁问题上各市千万不要急攻进度,要实实在在地为百姓解决问题。

  据介绍,按照辽宁省的统一部署,今年4月初将启动5万平方米以下城市连片棚户区改造工作。到年底前,基本完成5万平方米以下、1万平方米以上城市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拆除棚户房299.4万平方米,解决棚户区7.6万户、22.6万人的住房问题。今年启动的5万平方米以下城市连片棚户区共涉及抚顺、本溪、丹东、锦州、阜新、辽阳、铁岭等7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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