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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08:23 红网-湖南日报
湘卫公告〔2007〕9号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07年第10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省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南省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在湖南省卫生厅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湖南省卫生厅医学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军队、武警部队、公安部门所属消防、边防、警卫等现役人员,按属地原则参加地方组织的实践技能考试。 二、考试时间:1、实践技能考试:2007年7月1日-15日。2、医学综合笔试: 执业医师2007年9月22日、2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执业助理医师2007年9月2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三、报名时间:1、2007年4月10日-4月25日。 2、长沙、株洲、湘潭、常德、怀化、湘西自治州考点,2007年3月25日-4月7日,开始网上报名。在以上6个市(州)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工作(试用)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4月10日-4月25日持报名表(网报时本人填写后打印)和其他报名资料到相应考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四、报名地点: 工作(试用)单位所在地市州卫生局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五、报名资格: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等文件为依据。同时,考生可登录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和湖南省卫生厅医学考试培训中心网站(www.神州医师.cn)查询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六、考试报名费: 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实践技能考试每人200元;医学综合笔试:执业医师每人16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145元。 七、2007年12月中旬,考生可到考试报名所在地市州卫生局领取医学综合笔试成绩单,也可在湖南省卫生厅医学考试培训中心网站(www.神州医师.cn)、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rmec.org.cn)或拨打16885909电话查询医学综合笔试成绩。医学综合笔试成绩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的成绩单为准。2007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