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侵私权 变性人索赔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02:15 北京晨报

  自称隐私被曝光后有家难回,后悔做变性手术

  变性人高某因认为《纠正上帝的错误》书中有关其变性的内容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名誉权,致使其失业,遂将该书的出版方、作者、书店和网站等4被告一同诉至法院,索赔共计124万元。昨天,东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原告:《纠正上帝的错误》让我失业

  昨天9时 ,一名身高1.70米左右、上穿蓝色翻毛短款棉夹克、下穿藏红色裤子的苗条“女子”走进法庭,静静地坐在原告席上,这就是本案的原告高某(见左图)。年过三十的她,原本是山东小伙,当过兵,结过婚,是一对双胞胎的父亲。1994年,高某开始穿女装生活,后来成为变性人。媒体曾报道这名山东农民要把自己打造成“东方第一美女”。

  高某说,《纠正上帝的错误》一书中使用了自己的真实姓名,且言语用词带有贬义色彩,把自己的隐私——变性放在书中,而并未经其同意就予以发表,严重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名誉权及生存权等权利。

  高某指出,书中涉及侵权的内容如“许多市民认为此举不雅,有悖社会伦理让人不舒服”、“煞费苦心结果适得其反,这也是想借变性人做广告大赚一笔所始料不及的”等文字。“这些内容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使得我失去工作,居无定所。”高某说。

  被告:写书是为了维护对方利益

  四被告均不承认有侵权行为。“高某在济南一酒家工作,老板把她当作一个招牌,而招牌广告就挂在酒家外墙上,很多人前来看她……”上海文艺出版社的代理人拿出“变性美女成揽客招牌”等报道作为证据。这位代理人说,早在2004年,高某就已经将自己的生平通过媒体进行了“发布”,高某这样做使其变性的隐私变成公共知晓的事实,变性不再是其个人隐私范畴。

  “虽然有媒体对此进行报道,但我从未放弃过自己的隐私权。”高某反驳道。关于做酒家广告的事情,高某说:“实际上,广告牌挂出后的第二天,很多人都为了看她而赶到酒家,酒家营业额是往常的两倍。既然韩国的变性人河利秀代言广告的效果很不错,为什么我就不行?”

  “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是维护变性人的利益,呼吁社会在就业、工作方面给予变性人公平对待。”本书作者邵传烈的代理人说,书中涉及高某的内容,表达了作者同情高某变性后的处境,批评商家炒作的做法,认为社会、企业应在就业方面给予高某宽容和理解。但高某不同意上述说法。

  晨报记者 武新 文并摄

  对话当事人

  记:你现在的生活怎么样?

  高:我变性后在外面打工养孩子,但是现在找不到工作,只能靠打零工过活。我曾经在晚上12点奔走在北京的大街上。

  记:本书作者的代理人称,这本书是在维护你的权利,你怎么看呢?

  高:这本书没有维护我的权利,它侵犯了我的隐私权等权利,致使我失去工作,四处流浪。

  记:以前你想做模特,今后你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呢?

  高:我没再想做模特的事情,我很迷茫,活得很累,经常莫名其妙地哭泣,很想回老家过平静的生活,不再流浪。

  记:那你为什么不回家和妻子、孩子一起过日子呢?

  高:一些恶意的报道使我没有属于自己的空间,我想退退不回去了。我回家很尴尬,比如穿男装不合适了,穿女装要顾及父母的感受。

  记:对当初选择变性怎么看?

  高:有喜悦但也有后悔。我的生活很沉重,真希望能过平静的生活。

  记:您的女儿怎么叫您呢?

  高:我很想女儿,女儿见到我还会叫我爸爸。

  记:最近有一篇报道写您在北京一家发廊里与警察发生冲突,您被取保候审了,是这样的吗?

  高:那是刚来北京时发生的,警察要带我去派出所问话,我就与警察发生了冲突,但事情已经过去了,检察机关也没有起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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