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骑车违法交警上门家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07: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何璐记者丁宁)昨(26)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二分局交警针对未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未满16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学的违规行为展开专项治理,在纠正违法、督促学校加强监管的同时,二分局在全市首次推出“交通违法家访制”,以使家长、学生引起重视。抽查:违规普遍存在

  昨日下午17时,记者随二分局一大队民警来到二环路高笋塘路口,时值附近的三十三中学生放学高峰期,一名男同学正骑着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骑行,一大队队长王周晖发现后,立即上前拦住这名学生询问:“同学,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曾健(化名)”“今年多大了?”“今年15岁,上初二了!”但当被询问有关安全隐患问题时,该名学生称的确不清楚。

  这时一大队副队长许峰也发现了另一名女同学正骑着电动自行车行驶,上前询问后,民警了解到该名同学名叫刘颖(化名),同样也是15岁,同样不知道自己违法,自己也根本不清楚《道法》的相关要求。从其他民警反馈的信息中得知:在抽查范围内的其他2所学校情况完全一样,都发现有未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和未满16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这一违法行为。

  教育:交警上门家访

  王周晖和许峰对这两名违法学生耐心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将学生的电动自行车抬上警用小货车,许峰与班主任一起将2名学生用警用面包车送回其家中。来到刘颖家中,经交警一番讲解后,刘颖的母亲一边向交警道谢,一边保证:“为了女儿的安全,保证16岁以前不骑电动自行车上学,改乘公交车或骑自行车!”

  表态:加强安全教育

  记者分别走访了三十三中等3所学校的校长或负责人,各校对此都十分重视,纷纷邀请交警为学生上交通安全上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强化学生们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并将积极与交警配合,对未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予以提醒及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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