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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熟的“公交优先”应当缓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00:03 红网
3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说,杭州公交车1年撞死16人,不仅仅在杭州,公交车事故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各地公交车辆违章肇事时有发生,剐蹭碰撞车辆,撞死撞伤行人,甚至还出现过坠落桥头,造成群死群伤的惨剧。在不少网络论坛里,公交车违章行驶、超速开车也成为众人时常热议的话题。不少市民呼吁,“公交优先”并不等于公交特权。 在很多普通中国人的脑海中,公交车的形象并不好,以上所反映的事实只是一部分,但一叶知秋。本该成为穷人的朋友的公交,却与穷人成了一对冤家。新闻中提到的“公交优先”,近年来一再出现在很多城市的宣传口号中。比如去年年底,北京市交通委透露,北京将立法确保公交优先,而南京九部门联合上书政府请求批示发展公交优先。然而残酷的现实说明,“公交优先”还不具备实现的条件,应该暂缓。如果强行争取,只怕让大众更为担忧自身的安全。 暂缓的理由之一:“公交优先”被错误地理解成“公交特权”,不管是否已经优先,“公交特权”已经先入为主。计划经济时代公交的特权思想并没有随着改革的深入而抛弃,虽然客观地说,公交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因为收入的低下而比之以前有所下降,但是出于努力维护面子的原因,这一个群体反而更加依靠特权的使用,以至心态更为失衡。这中间,公交车司乘人员欺负或歧视外地人、农民工成为国内城市的流弊。 暂缓的理由之二:“公交优先”的核心被架空,成了光要“发展”,不要“管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真正要求是什么?是把公共交通的发展管理放在优先的位置。也就是说,不是光“发展”,而是“管理”与之并重,优秀的管理水平是公交发展的首要保证,但目前公交的管理水平如何,实在不用多说。如果公交车和一些粗鄙的交通工具没有什么质的区别,那么,它们的壮大和优先,对城市是一种灾难而不是福音。 暂缓的理由之三:当前推及的“公交优先”,是一种限制了甚至牺牲了“平民式私交”的不公平,至少是不成熟的“公交优先”。各地闹得沸沸扬扬的禁摩、禁电动车,甚至取消了自行车道,之所以广遭批评,是因为这是一种蛮横的一刀切行为,没有念及群众具体的要求和困难,比如对一个老人来说,挤公交车远比自在的骑电动车来得受罪,禁电动车后,很多地方的公交情况并没有改善,即使有了一定的改善,也并不能使所有人、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感到方便,那种为了赶公交两头都要走、左顾右盼的情形我们太熟悉了。笔者在南京的郊区居住,每天凌晨下班,而这里没有“夜公交”,而且呼吁了多少年也不见出世,假如禁电动车,那是一点指望都没有了,要么就把自己交给出租车,要么就步行,想想都可怕。 其实,公交作为大众的交通方式,并不是天然地就引人恶感。而是说,它的不合时宜的霸道和平庸得罪了平民大众,加上它的兴起被人为地附带了“平民式私交”的让位,故而失去了太多人的好感,这是它必须正视的。而眼前,“公交优先”的缓行是一个应有的折中办法。公交应该利用这宝贵的时间进行观念、制度、管理、技术等方面的革新,否则就永远也不要再提。 稿源:红网 作者:伍里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