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招外地人”就是户籍歧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00:03 红网

  近日的广东东莞卫生系统人才招聘会上,外地名校生、研究生均被拒之门外,仅因他们是“外地人”。招聘单位称,外地生存在语言、沟通等差异,同等条件下,医院优先考虑本地生源。(3月27日《信息时报》)

  这事引出一个很有普遍性的争议:“不招外地人”算不算歧视?不少人认为,设定用人条件是招聘单位的权利,与歧视不搭界,总不能要求招聘单位不设门槛,来者照单全收吧?

  我觉得,这种观点似是而非,以“招聘条件”为幌子,掩盖深藏其中的就业歧视。

  是的,招聘单位都会有自己的条件,不能一看到限制性条件,就认为在搞就业歧视。比如外事部门招翻译,要求英语八级,那些英语没有八级的毕业生能谴责该单位歧视他们吗?不能,因为“英语八级”是履行翻译工作的必备条件,属正常能力范畴,设定这样的条件,是外事部门的用人自主权。而且,这个门槛,毕业生可通过后天勤奋学习跨越它,和其他英语高手一样获得同等应聘资格。

  再比如,某学校招语文老师,规定身高须170厘米以上。身高在此之下的毕业生能投诉学校歧视吗?完全可以,因为“身高170厘米”与能否当好语文老师没有必然联系;更重要的是,矮个应聘者即使再努力都无法符合“身高170厘米”要求。

  以上例子告诉我们,招聘单位设定的条件,哪些属正当用人权,哪些构成就业歧视,还是有衡量标准的:如果用人单位把应聘者天生就有、无法自我选择的属性设为硬性条件,必然构成歧视,比如应聘者的户籍、血型、性别等;反之,如果把学历、职称、经验与能力等通过后天努力奋斗可以得到的东西设为条件,则不仅不能视为歧视,反而应予以尊重。

  以这样的标准反观东莞“不招外地人”,可以说,这分明就是赤裸裸的户籍歧视,这样的门槛下,外地生源一开始就失去与本地生源站在同一起跑线的机会,也就谈不上公平竞争,他们的学识再丰富、能力再强,都很难与本地生源的一纸户口抗衡。

  至于东莞方面振振有词的“外地生存在语言等差异”,与患者沟通有障碍,影响效率等,更是托词。与患者沟通非得用方言吗?就算如此,通过给外地应聘者办培训班、学习当地方言等方式,是可以解决沟通问题的——这些属于技术层面的东西,居然被他们当作“不招外地人”的堂皇理由,让人感慨:户籍歧视在作为沿海地区的东莞,竟还如此有市场,渗透进社会生活的每一个细节,连已经市场化的就业招聘也不放过。

  “不招外地人”说到本质上,是根深蒂固的狭隘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阻挡劳动力的公开竞聘与优化配置,将宝贵的国有就业资源视为一己私有财产,据为己有,通过“内部人控制“等方式瓜分掉。对这样有损就业大局的行为,不能止于舆论谴责,监管部门很有必要出手干预。

稿源:红网 作者:修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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