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章程5月1日前公布 香港理工大学来湘招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03:19 红网

  红网3月2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胡力丰)高校招生宣传不能夸夸其谈误导考生和家长。今年5月1日前,高校(包括民办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及广告)应对社会及考生公布招生章程,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今年,规定特别强调招生章程(包括民办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及广告),必须经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

  去年,高校各批次录取原则为:原则上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可以将同一高等学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所有高等学校的本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都不再组织补录或换录。

  今年则在此规定上增加了一条: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与本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它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

  今年高校录取工作将从7月上旬开始,其中一本录取将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录取工作在8月20日之前结束。另外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高校招生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而且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补录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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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理工大学来湘招生

  红网3月28日讯(潇湘晨报通讯员 江小华 记者 胡力丰)3月29日至31日,香港理工大学(理大)将来长举办一系列招生活动。3月31日,理大将在长沙市第一中学举办一场公开说明会,介绍该校招收内地应届高考生的计划及奖学金详情。

  有兴趣参加香港理工大学在长沙市说明会的学生和家长,可致电邮oasem@polyu.edu.hk预先报名。有关理大内地招生详情,可浏览其网站www.polyu.edu.hk/aeco/ns。

稿源:红网 作者:胡力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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