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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人工资工程不得评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08: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叶虹 通讯员李叶安)下月起,东莞市建设局将委托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开展全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活动。记者昨日获悉,拖欠工人工资的工程将不得参评。 据介绍,申报工程须是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且在2006年12月3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中推荐参加省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的工程必须在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内通过竣工验收。 记者获悉,对于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工程;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未实行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建设监理的工程;拖欠工人工资工程等不得申报参评。 东莞市建设局将从被评2007年度的市优良样板工程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2007年度省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申报期限年度的市优良样板工程的申报截止时间为下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评选时间为4月至6月。 据悉,东莞市建设局在2006年全面开展工程创优活动,全年共评选40项工程被评为省优良样板工程,16项工程被评为省建设工程最高奖“金匠奖”,丰泰花园酒店和玉兰大剧院荣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实现鲁班奖在东莞“零的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