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优先”不是“公交霸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09:03 上海青年报

  □单士兵

  如今公交车的霸气真是令人大开眼界。以前笔者就看过一篇报道,说一对公交车司机谈恋爱,在行驶过程中或是探出头打飞吻,或是竞相追逐,大搞短途飙车,拿一车乘客生命为代价,玩惊险浪漫;去年10月31日,杭州一名公交车司机还在早高峰时间,酒后载着满车乘客穿梭在大街上。

  我坚信,除了杭州,肯定还有许多地方的公交也是“血”债累累。诸如公交不礼让行人先行,争抢进站、变道超车、闯红灯,都是造成恶性事故的原因。公交违章的底气从哪里来?说到底是,还是凭垄断之强力,将“公交优先”异化为“公交霸权”。

  公共交通是一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能偏离公益性的属性。事实上,正是政府通过公共财政的投入,才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提供了相应的保障。因此公交运营的目的不能是最大程度的逐利化,而应是为满足人们的出行需要提供公共服务。一旦偏离了社会效益的目标诉求,公交必然行使上一条缺失公平与正义的不归路。

  公交成为交通违法大户,就是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失衡的结果。众所周知,在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背景下,许多地方都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使公用事业向民营化过渡,公交亦在其列。而特许经营未必意味着市场的完全放开,参与经营的市场主体仍然只属于极少数企业。比如,许多地方的公交仅仅交给一家公司经营,或是交给少数几家公司。这样,公交市场仍旧缺乏竞争,甚至形成新的垄断格局。当前公交车之所以要“多拉快跑”,甚至不顾公众的出行安全,说到底,都是为了充分追逐利润,而垄断的强势地位,也使相关的监管与规范面临极大的难题。

  因此,公交成了违法大户,本质上还是因为公共事业市场化改革不彻底、不完善。公共事业的公益性保障,离不开相关部门对于企业和市场的监管与规范,但更重要的是,不能让公共事业的特许经营制造出新的垄断格局,毕竟,只有充分自由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相关经营主体才能够最大程度遵循市场规律和经济法则,才能通过对社会公益性的倾斜,来保证公共事业本身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本质要求。

  公交是公共事业,公交优先本质是强调优先提供出行服务,而不是赋予公交霸权,更不是让公交利润优先。否则,公交会为了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不断消解公共事业的公益性,无法承担社会义务,只会不断制造交通悲剧。因为垄断下的公交,是根本无法处理好公益与盈利之间的平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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