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程监管470商品房项目售楼预售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11: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婧)为了防止开发商挪用预售款、防范商品房烂尾,广州市在国内率先实行了商品房预售款全额全程监控。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如今,广州已有470个商品房项目纳入这一监控系统,楼盘每一套商品房每一期应缴售楼款的时间及金额都被实时监控,购房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对商品房预售款进行监控有利于防范预售商品房“烂尾”的风险,保证预售款在项目竣工之前专款专用。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还在“房屋管理系统”(即“阳光家缘”)的基础上开发了商品房预售款实时全额全程监控系统。该系统通过网上联机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功能,并根据合同中的付款条款自动打印出《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可准确掌握监控楼盘每一套商品房每一期应缴售楼款的时间及金额,再通过与商业银行联网及实时数据交换,就可清楚知道哪些售楼款已缴、是否应缴而未缴。

  目前,该系统共对470个纳入“房屋管理系统”的商品房项目进行了监管。监控预售款首期款149.28亿元,占总房款362.01亿元的 41.24%,审核开发商使用预售款292.5亿元,同比系统实施前分别增长了84.32%、47.53%、24.93%、113.37%。

  在实际操作中,市国土房管局提醒购房者,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合同时,注意妥善保管每一期的《缴款通知书》;已纳入“阳光家缘”的商品房项目,其购房者必须凭《缴款通知书》到银行缴交预售楼款,否则,银行不能收取其任何款项。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须将《缴款通知书》交给购房者并告知有关缴交预售款注意事项。且选择任何缴款方式都须明确每一期缴款的具体时间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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