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租户被判赔偿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05: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彭姣时 通讯员王创辉 、卢健如)楼上下水管莫名破裂,导致楼下咖啡馆渗水。咖啡馆的损失该谁来承担?经法院审理,楼上租客作为水管使用人,在无法证实水管破裂另有责任人的前提下,应承担赔偿责任。目前,租客刘小姐被判赔2万余元。

  请评估公司

  评估装修损失

  据了解,湖南人孙先生是东莞市东某花园一咖啡厅的承包经营者,咖啡厅商铺上层的206号住房住着租户刘小姐。孙先生承包咖啡厅不久, 206号房屋的下水管破裂,造成孙先生咖啡厅渗水,室内装修受到损坏。

  出现渗水后第10天,孙先生委托评估公司对室内重新装修价格进行评估,评估结论是17888元,孙先生支付了评估费1000元。事后,东某花园居委会和东某花园物业管理处共同出具了证明,证实咖啡馆被污水浸泡是由206房的排水管破裂所导致。

  随后,孙先生向刘小姐要求赔偿,但刘小姐认为下水管破裂的原因不明确,双方对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协商未成。

  法院:

  下水管使用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经东莞两级法院审理,目前东莞中院已对该案审理终结。东莞中院审理认为,案件的争议焦点是孙先生的损失应由谁承担?在法庭答辩期间,刘小姐辩称孙先生在法庭上提交的证据“小区管理处的证明及小区管理处工作人员的证言”并不能证明涉案管道漏水是其行为所致,因此要求其赔偿不合情理。

  但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小姐作为下水管的使用人,在其使用期间,下水管破裂侵害了孙先生的合法权益,应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刘小姐在未有充分证据证明下水管破裂另有责任人的前提下,提出免予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主张,法院不予采纳。

  同时,咖啡厅受损害的状况已不复存在,无从考虑其损害的程度,而评估公司在案发后的第10天对现场进行勘察所得到的结论较为真实和客观,法院可以采信。同时,根据一般常识,孙先生的装修时间确定为15天比较合理。因此,刘小姐应承担孙先生自出现问题到装修完共25天的租金损失。最终,法院判决刘小姐赔偿孙先生重新装修费17888元、评估费1000元、租金损失1667元等,总计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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