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理违规减免“特权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08:02 法制日报

  本报石家庄3月28日电 记者马竞 曹天健 记者今天从河北省交通厅稽征部门了解到,即将出台的《河北省交通厅关于集中清理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车辆通行费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市交通部门对“特权车”、“人情车”进行彻底清理,力争全面取缔“特权车”和“人情车”。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的可减免通行费的车辆外,其他车辆行驶收费公路必须依法交纳通行费。

  据了解,河北省交通厅此前在对全省减免通行费的车辆状况进行调查摸底中发现:包括收费站驻地的市、县、乡级政府及公、检、法、司等部门,各级水利、环保、卫生、电力、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一些社会其他人员共三类人在内的减免费“特权车”约占高速公路月通行车辆的千分之二,每月逃费额约130万元;约占普通公路通行车辆的千分之八,每月逃费额约200万元。而“人情车”范围大致分两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打招呼”车辆,收费站管理人员的社会关系车辆。这两类“人情车”约占总车辆的万分之五,每月逃费额大约45万元。

  据了解,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可减免车辆通行费的5类车辆是: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河北省实施方案将明确细化哪些车属于减免通行费的范围,并报省政府重新予以确认。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