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编“条例” 将有“法律顾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08:26 辽一网-华商晨报

  新闻回放

  3月26日,沈阳辽中县一自称叫徐宝森的农民工给本报打来热线,称包括他在内的六个农民工用近两年的时间,经过调研、考察,查阅相关资料,集体编写了“流动务工者工作条例”。

  徐还称要以12万元的价格卖掉“条例”,意在吸引人大代表的注意。

  首次报道题目:《六农民工自制“务工条例”12万叫卖》

  晨报讯(记者 姚远 陈婵婵)昨日,省政府相关部门一位负责人肯定了徐宝森等6名农民工的做法。

  该负责人表示,这部农民工自制的“务工条例”还很粗糙,需要进一步细化,但可以作为今后立法时的论证参考。

  “我想帮助这6个农民工修改他们的‘务工条例’。”

  昨日,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杨主任看到本报报道后,他这样表示。

  同样,辽宁丰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宝兰、辽宁张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国山和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敏等3名律师也表示,将组成律师顾问团帮助徐宝森等6名农民工修改“务工条例”。

  顾问团的几名律师一致认为,《劳动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农民工的维护、维权往往不够。

  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保护外来流动人员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作为相应的立法规程确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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