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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质疑肯德基三点解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09:12 金羊网-新快报
质疑一 既不是全日制用工也不是非全日制用工,那到底是何种用工? “肯德基所说的‘不是全日制用工,也不是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太荒唐了!”广东省劳动保障厅一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种说法显然与《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用工形式’是明显相违背的。”该专家称,“如果两种用工形式都不属于,那难道是‘黑工’不成?” 同时,该专家还表示,“如果如该公司负责人所说是一特殊的用工形式,那这一特殊的用工形式的定义是哪一部法律定义的?” 质疑二 不受《劳动法》管辖,那又由哪部法律来管辖? 针对肯德基广东市场经理崔焕铭所说“因学生等人群因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因此不在《劳动法》管辖范围内”的说法,知名律师朱永平则明确表示,该公司的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他强调,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只要具备了“具有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确实付出劳动,企业为个人支付了报酬”这三个条件,就构成了劳动关系,那企业和劳动者就要无条件遵守《劳动法》,“而这一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的”。 质疑三 不受广东省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的制约,那工人的权益谁来维护? “肯德基的计时工的工资不受广东省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的制约!”肯德基广东市场经理崔焕铭在谈到为何“只给计时工发4元/小时工资”时如是说。 对此,广东省劳动和保障厅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明确表示:“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肯定能管的。”该负责人表示,按肯德基的说法,就是不管其给计时工多少钱,让计时工做多长的时间,环境如何都是肯德基说了算,“那我们想反问肯德基,到底谁管得了肯德基?” (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