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突发事件将有应急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01:5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韩娜)国家将制定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记者昨日获悉,《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已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包括“营造各民族和谐发展社会环境”等十一项任务列入其中。

  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建设,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条例,指导帮助尚未制定自治条例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国家将加强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的立法工作,研究起草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加强民族工作实践急需的专项法规制定工作,制定清真食品管理、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管理、少数民族丧葬管理等法规。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建立民族关系监测系统,制定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依法打击民族分裂活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规划还设定了2010年少数民族发展预期目标,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化率比2005年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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