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烫手”电损费谁买单续 明年一户一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05:0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高新供电局承诺年内开始对五大花园实施户表改造 市电业局相关人士称户表工程将向其他区域推行

  本报记者 宋元东

  存在十年之久的“电损费”取消了,中央花园许多业主通过本报得知此事后喜忧参半。喜的是电损费取消了;忧的是,物业公司会承担巨额电损费吗?会不会提高物管费等其他方式转嫁到业主身上?昨日,武侯区物价局明确要求,责令中央花园物业公司停止收取电损费,同时不得因电损费问题而提高物管费。同时,一个好消息从高新区供电局传出,五大花园一户一表改造方案已基本敲定,预计年内就将开始实施。

  ○部门说法

  物价部门:不准变相提高物管费

  “电损费终于取消了!”昨日,该小区部分居民争相传阅晚报,传达这一喜讯。但中央花园C区业委会委员陈维聪不无担忧地表示,因为电损费依然存在,物业公司可能会通过提高物管费等其他形式转嫁给业主。而中央花园物业公司王总称,希望该小区的电损费由业主、供电部门和物业公司三方共同承担,或者由供电部门接管小区供电设备。

  “中央花园业主的担心完全没有必要!”昨日,武侯区物价局副局长王勇明确表示,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意见的通知》,物业公司肯定不能向业主收取管线损耗费!至于电损费该由谁承担?他表示,这是中央花园物业公司与供电部门协商解决的问题,与小区住户无关。他透露,中央花园收取电损费一事,他们已立案调查,并在春节前就已责令中央花园物业公司停止向业主收取电损费,待案件清理完毕后再对物业公司做进一步处理。

  同时,他表示,电损费和物管费是两码事,物业公司如因分摊电损费而提高物管费,武侯区物价局肯定不会予以核准。

  电业部门:电损费由产权单位承担

  昨日,成都电业局相关人士表示,电损费应由供电设施产权单位承担,“如果总表属于物管,电损费由物管承担,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则由小区业主分摊。”他说,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条规定:总表是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是供电企业计算受电点用户用电量的计量装置,供电企业依总表所示电量收取电费不违反合同。

  相关人士还表示,对于接管小区供电设备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接管后,将涉及到大笔的改造和维护费用以及改造后的责任承担问题,另外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目前,成都许多使用专变的小区根本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所以供电部门一般不会接管。

  ○解决方案

  基本定了 实施一户一表

  “基本定了,五大花园将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昨晚,高新区供电局孙副局长向记者透露,包括中央花园在内的五大花园将进行户表改造,改造费用将由政府、产权单位、业主和供电部门四方共同出资。目前,五大花园的户表改造方案已基本敲定,预计年内即将开始实施,明年全部改造完毕。届时,五大花园的电损费问题将彻底予以解决。

  我市将推行户表工程

  成都电业局相关人士提醒,目前我市还没有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小区,物业公司应加强对供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尽量减少电损,避免因费用过大而无法缴足电费。他还透露,目前,我市也正在就一户一表进行研究,户表工程将逐步向其他区域推行。

  ○市民热议

  电损费如何解决 市民有说法

  电损费由谁承担?如何解决电损费问题?昨日,众多市民打进本报热线962111表达自己的看法。

  李先生:由于户表改造推进缓慢,电损费可由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委员会通报后,征得其同意后方可收取。

  洪先生:自己家住德盛路,现每度电每月远远高于国家公布电价,分摊比例过大。建议供电部门为小区测算一个合理的分摊比例。

  徐先生:电损费由小区住户承担很不合理,供电部门“卖”电就应该承担电损费。

  ○相关资料

  所谓一户一表就是“由电力部门直接供电、直接管理、直接收费”,而“户”的含义是指用电的“终端用户”。 目前,成都市安装一户一表的用户有50余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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