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05:40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2007年3月28日在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骆隆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本届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中共成都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战略部署,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促进我市实现“十一五”良好开局,构建和谐成都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法规质量不断提升

  过去一年,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地方立法权以来立、改、废任务最重、完成数量最多的一年。常委会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地方性法规的质量。常委会全年完成5件新立法规、8件法规修订、11件法规修正和5件法规废止的工作。对《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对《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开展了对《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等10件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25件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立法工作。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了《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为了加强专利保护,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制定了《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针对全市城镇在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成都市公园条例》;为加强烟草专卖管理,制定了《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为发展体育事业,增强我市人民体质,制定了《成都市体育条例》。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地方立法特色。率先在全国建立地方性法规解释制度,开创性地开展立法解释工作。常委会制定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解释的规定》,对法规解释的主体、权限、程序、方式等问题做出规定,并把申请法规解释的主体扩大到普通市民。《规定》实施后,常委会启动地方性法规立法解释程序,对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龄问题作出立法解释,解决了我市55岁以上60岁以下男性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继续就业问题,新华社等十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深度报道。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做好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废止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对《成都市燃气管理条例》等19件法规进行了修改。按照监督法的精神,废止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修改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办法》。

  探索公民参与立法的新途径。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坚持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制定并实行立法咨询员制度,让公众从源头上参与立法。例如制定《成都市公园条例》,就是立法机构采纳人大代表和市民立法建议的结果。实践证明,这些举措对于增强我市立法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监督实效明显增强

  常委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着眼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实效,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加强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工作的监督。围绕市委关于“加快产业发展年”的工作部署,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的汽车产业和IT产业发展、地铁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情况进行视察、听取汇报并提出审议意见,市政府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对优先发展的12个重点镇进行了视察,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农村、抓好土地整理等情况汇报,要求市政府切实做好乡村土地整理的规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围绕我市创建全国最佳旅游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工作,常委会领导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听取专题汇报,进行实地视察,推动了这些工作的开展。常委会在连续两年视察司法机关创一流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对市检察院创一流工作进行视察,有效地推进了司法机关创一流工作。

  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汇报,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为促进志愿服务法规的落实,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志愿服务条例》的情况汇报。听取审议了市政府贯彻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汇报,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有关专门委员会受常委会委托先后对我市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档案法等法律的情况开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10件法律进行执法检查,促进宪法和法律在我市的遵守和执行。

  进一步完善监督方式,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听取了市水务局、文化局、城市管理局和地方税务局4个部门的工作报告,认真进行了评议。评议范围从市政府组成部门扩展到垂直管理部门。在调查评议过程中,组织人大代表参与,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评议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评议部门的工作进行测评,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评议会后,常委会对被评议部门的整改情况跟踪监督,使评议监督工作深入扎实,富有成效。与此同时,常委会还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1名副市长和市中级人民法院1名副院长的述职报告。常委会把信访工作列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常委会领导直接批阅、督办重要信访件制度,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局级领导定期预约接待上访群众制度等。建立健全市、县两级人大信访工作机构,认真落实“四个100%”信访工作要求。一年来,常委会信访办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349件(次),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就业安置等问题,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妥善处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做好监督法实施前的规范和过渡工作。监督法颁布后,常委会及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区(市)县常委会负责同志和市人大机关干部听取专题辅导,深刻领会监督法基本精神,为法律的实施做好准备。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对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与监督法规定不一致的进行了修订和废止。制定了《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保证监督法在我市人大贯彻执行。

  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常委会围绕关系全市大局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成都市200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200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05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建议市政府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和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刚性,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财政支出的管理,保证投资效益的最大化。要求审计部门继续加大审计力度,从制度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常委会对近年来我市行使决定权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制定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为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常委会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一年来,共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8人(次)。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5〕9号文件精神,坚持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加大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力度,加强和规范了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努力创造条件,保证代表依法履职。

  改进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常委会办事机构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建立开通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网上办理系统,建立了代表签名电子处理查询平台,方便代表了解、掌握办理动态和进展情况。大会闭幕后,及时整理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召开交办会议,市政府对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明确批示,相关部门进行认真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对黄志祥代表提出的治理水源污染等9件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落实,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的532件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闭会后收到的36件代表视察意见均已按规定办理完毕。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由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12件议案,均已审议完毕。其中,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养犬管理条例、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等议案,已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

  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定期为代表提供我市经济社会各类资料,让代表知情知政。组织在蓉的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1100多人集中培训,分片区对市代表进行了培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规范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先后组织400余名市和区(市)县人大代表分别旁听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公开庭审案件70余件。组织在蓉的全国、省和市三级人大代表,围绕“三个集中”等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问题分专题进行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首次组织31名省人大代表、300多名市人大代表组成20个调研小组,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不断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思考》等26份专题调研报告,并印送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改进工作参考。

  密切常委会、专门(工作)委员会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常委会领导定期接待和走访代表,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组织的立法调研、专题视察和执法检查,全年共邀请64名市人大代表分别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分组审议,听取代表的意见。坚持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先后有37名公民旁听了常委会会议。

  五、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

  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地指导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主任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换届选举工作,设立了常委会选举工作办公室。举办了全市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起草了选举工作的意见并经市委转发全市执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常委会加强调研和宣传,以召开片会等方式,推广区(市)县创造的好经验,以点带面促进选举工作开展。常委会领导固定联系乡镇,分阶段到区(市)县了解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本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六、增强创新能力,常委会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2005〕9号文件和市委转发的《中共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努力提高履职水平。

  加强学习型人大常委会和常委会机关建设。过去一年,常委会举行了两次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八次法律知识讲座。坚持以宪法为主的法律法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建立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促学习的良性机制,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集体行权的能力。与此同时,常委会注重加强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离退休人员工作进一步加强。

  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成都人大》杂志办刊质量进一步提高,在成都电视台开办的《关注》栏目,每周播出一期,总共播出54期,广泛深入宣传人大代表履职的情况,进一步扩大了人大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成都人大网站不断完善,启动了市、县、乡三级人大信息化系统建设。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对推进城乡一体化、增强成都创新能力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了《找准工作切入点,合力建设新农村》等16个重点调研成果。常委会制定的15项创新工作项目逐项完成,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定点联系的8个扶贫村、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等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

  加强与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交流和联系。倡议并首次承办了全国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工作协作会,搭建了与各参会城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和沟通的平台。主动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加强同外地人大常委会和国外地方议会的交流,促进常委会的工作。加强了对区(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和联系,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共同推动全市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紧密结合成都实际,积极探索和完善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常委会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这是中共成都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广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与区(市)县人大和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与“一府两院”的密切配合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2007年的工作任务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继续迈进的重要一年。常委会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战略部署,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促进全市“三新”新突破,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成都努力奋斗。

  按照这个总体要求,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和机关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切实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制定《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成都市〈四川省旅游条例〉实施办法》、《成都市养犬管理规定》等3件地方性法规。修改《成都市古树名木管理条例》、《成都市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条例》、《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6件地方性法规。废止《成都市旅游管理条例》。开展对《成都市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7件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继续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项目建议、公布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召开立法听证会和专家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扩大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

  二、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扎实做好监督工作

  今年是监督法实施的第一年,要把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农村义务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外事工作、贯彻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人民调解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等专项工作报告,并对部分项目进行视察。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裁判监督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对城市规划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每次执法检查后要形成执法检查报告,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对照整改。做好全国人大、省人大在全市进行执法检查的配合和迎检工作。认真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听取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市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有重点地开展审查,对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要求纠正或者予以撤销,确保我市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制统一。

  切实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坚持常委会负责同志接待和处理群众上访、亲自批阅重要信访件,坚持与“一府两院”的联席会等行之有效的信访工作制度,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强烈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常委会监督的内容,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解决。

  三、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相关要求,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重大改革方案、民主法制建设等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市有机统一起来。

  四、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

  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遵循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开展对拟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把依法任命干部同党管干部的原则有机结合起来,把任命干部与为民执政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任命干部与教育干部树立法制理念、依法执政结合起来。

  五、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深度和广度上不断进行探索,进一步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特别是要做好对闭会期间代表履职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加强对新当选人大代表的培训,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保障制度,健全代表的系统培训制度,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规范和完善代表集中视察活动。按照“深入实际,抓住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使代表通过视察,全面、深入了解全市工作大局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情况,提高代表视察的实效。

  继续组织好代表专题调研活动。根据全市工作大局,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调研结束后,形成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以调研活动为载体,推动代表依法履职,积极履职,为民履职,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认真落实代表法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办法。把认真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代表工作的重点。加强协调和督办力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增强办理实效。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努力建设学习型人大常委会和常委会机关。制定完善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坚持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认真学习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成为精通人大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大力加强常委会和常委会机关的作风整顿建设。认真领会和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以良好作风保证和促进人大各项工作的开展。

  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的重点调研制度。常委会领导和各专门委员会要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工作,根据人大工作实际,确定一至两个重点课题,进行深入调研,撰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增强调查研究实效。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接待代表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跟踪督办代表议案制度,完善各类联系点的制度等。

  完善和规范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发挥好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作用。要注重发挥专门(工作)委员会在研究、拟订和审议有关议案,协助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和视察等方面的作用,在对口指导区(市)县人大工作中的作用,以及在联系代表、加强代表工作中的作用。

  常委会要主动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加强同国外地方议会、兄弟城市人大常委会的交流。加强对区(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工作指导,共同推进我市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今年是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是市委确定的“三新”突破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任务繁重。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成都”的主题,按照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总体战略,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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