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税法宣讲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08:52 扬子晚报

  3月29日,南京地税“巾帼税法宣讲团”的团员们在景区热情地向游人介绍个人所得税申报方面的法规。同时,提醒年收入超过12万的纳税人在4月2日前尽快到税务部门办理申报手续,违规者将受到经济处罚。

  孙军摄

  

“巾帼税法宣讲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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