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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宣武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调查报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09:55 法制日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强辖区内近5万多农民工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北京市宣武区司法局在2006年年底,以调查问卷形式,开展了一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抽样调查》活动。本次活动主要涉及建筑业和个体商业两个行业的农民工,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回收198份,回收率99%。问卷涉及对普法的认识、法律服务的需求和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三个方面共计20个问题。 抽样问卷调查结果与问题分析 (一)对普法工作的认知程度 在本次调查中,有81.62%的农民工听说过“普法”一词,有84.24%的农民工认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应该坚持下去。说明经过20多年的普法工作,“普法”已经深入人心。 (二)对普法工作的需求 在调查中,有50%的农民工认为当前普法工作最重要的是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说明大多数农民工对普法工作的既定目标是认同的;42.42%的农民工认为普法的重点应该放在让他们了解具体法律条文上,这说明农民工已不满足以往面上的一般性的普法,需要了解一些贴近自身的法律内在实质内容,这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对具体法律条文的宣传力度。 在学习法律的好处这一问题上,55.61%的农民工认为学习法律的好处在于在实际生活中能够用得上,这说明农民工群体对于普法工作的需求主要偏重于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农民工最需要了解哪一方面的法律知识这一问题上,有16.36%的人选择了宪法,22.27%的人选择了刑法,29.09%的人认为是婚姻家庭类法律,特别有32.27%的人选择了北京市关于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法规。说明现阶段农民工对法律知识需求面比较广泛,特别对与自身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尤其关注。 在日常生活中需要通过国家公证机关作证明的问题上,有59.12%的农民工选择会到公证处作公证;35.36%的农民工选择不一定;只有5.52%的农民工选择不会。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多数农民工是相信国家的证明力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在当农民工认为某国家行政机关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时,是否会选择行政诉讼这一问题上有45.71%的人选择了会提起行政诉讼,40.57%的人选择了不一定,只有13.72%的人选择不会。这说明农民工对于行政类法律知识已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仍有少数人对行政机关心存畏惧,这既有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因,也有农民工认识上存在误区的原因。 (三)现阶段农民工的法律素质状况 在此次调查中,有4.21%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对法律知识非常了解;27.37%的农民工选择比较了解;52.63%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对法律知识一般了解;另有15.79%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对法律知识基本上不了解。这表明,近几年虽然我们加强了对农民工群体的普法力度,但是由于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低于社会平均水平,这也是符合客观现实的。 (四)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此外还有89.84%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五)当前亟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调查问卷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外来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较集中,有些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抽样调查问题与对策 (一)切实加大农民工普法工作的力度 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结合,使工作经常化和规范化。 经过本次调查,我们发现,农民工群体的法律素质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还比较大。在今后的“五五”普法工作中,应定期举办“法律进工地”活动,宣传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多样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简化程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调组织,法律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二)增加普法新内容,努力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 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需求量大的特点,在对农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识覆盖面,在过去的劳动法、民事法律法规等传统普法内容上加大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贴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对用工单位的普法教育要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由于用工单位劳动时间过长及待遇过低等问题已开始凸现,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合理合法讨要拖欠工资的宣传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工单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