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诈骗受害 向工行讨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1:35 北京晨报

  被“异地消费”短信骗走牡丹卡内14万余元

  晨报讯(记者 武新)犯罪分子以用谎言让受害人用自己的工行牡丹灵通卡在ATM机上转账的方式骗走储户王先生14万余元。王先生认为,骗子之所以能够得手,与工行在牡丹灵通卡及ATM机的管理上存在违规行为及重大漏洞有直接关系,于是将工行告上了法院。昨天,记者获悉,宣武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王先生起诉称,2006年1月4日下午,他接到手机短信说:“中国工商银行通知你:贵客户在太原百货商场刷卡消费4800元,次日结账时予以扣除,如有疑问拨打咨询电话。”他拨打了短信中提供的电话号码,电话中骗子先后三次冒充太原工行、太原公安局及银联卡中心对其行骗。骗子先告诉王先生,他的个人资料被人泄露,会从他的存折中划走钱,必须办理银行卡,通过修改系统内部识别码做防护,将王先生骗到ATM机前。接下来,骗子要王先生按照他们的指点在ATM机上操作,修改系统内部识别码,但实际上那些操作是卡与卡之间的资金转账程序。被蒙在鼓里的王先生一步步操作后,其牡丹灵通卡里的14万余元就转到骗子的账号下。

  王先生认为,工行在牡丹灵通卡业务管理上违规操作并存在重大漏洞,从而诱发手机短信银行卡诈骗,造成自己重大损失,应当承担责任。王先生列举了工行在有关违规操作行为及重大漏洞达4项之多,如不向持卡人发放银行卡使用说明及安全用卡须知;未经持卡人申请就开通ATM机中的卡卡资金转账自助功能;任由骗子使用假个人信息办理银行卡;在多起案件发生后,工行未尽到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有效警示义务及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因此,王先生要求工行在破案前向其支付被骗的14万余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此案正在法院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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