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倒计时 快快去赶末班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7:34 大众网-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太原4月1日电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截至3月29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人数达到137.5万人。个税申报期限已近(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精神,自行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4月2日。从4月3日开始,税务部门将对没有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编者注),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个别人对个税申报内容仍存有疑问。为此,税务部门针对人们普遍关注的内容进行了解答。

  根据政策,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山西天扬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王女士表示,根据办理委托申报的个人情况来看,大部分人的申报内容集中在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以及财产租赁所得三部分。

  按照国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即单位所发的工资单内外的所得。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影视、演出、代办服务等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对于人们提出办理纳税申报是否会多缴税的顾虑,山西省地税局税征二处副处长施静宁表示,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项税制下的综合申报办法,只要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扣缴了税款,年终再办理纳税申报时,不需要重复缴纳税款。

  据悉,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纳税申报,如网上申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理申报。

  举例说明“年所得”

  某纳税人去年取得全年工资收入54000元,年终奖金9000元,差旅费以及电话费现金补贴22000元,国债利息1500元,稿酬所得8000元,保险赔款3600元,个人按照规定缴付“三费一金”14600元,单位也按照规定为个人缴付“三费一金”29200元。则该纳税人年所得为78400元,无须进行申报。

  具体计算过程是:工资收入54000元+年终奖金9000元+各类补贴22000元+稿酬所得8000元-14600元=78400元。其中,国债利息、保险赔款和单位为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不计入年所得,个人按照规定缴付的“三费一金”可以从收入中剔除。

  (据新华社)

  年终奖差旅费等现金补贴属于申报范围

  据新华社太原4月1日专电太原市民孙先生从事销售工作常年出差,每日合计100元的交通补贴和伙食补贴,成了一块不小的收入。对此,税务部门提醒,差旅费、电话费、年终奖等现金补贴,均属于申报范围。

  山西省地税局税征二处副处长施静宁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差旅费、电话、年终奖等现金补贴,均在申报范围内。

  施静宁介绍说,按照政策规定的免税所得,以及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所得,常见的包括以下两项:

  一、政策规定的免税所得,主要指: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离退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二、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

  施静宁特别提醒,如果单位为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超出规定比例,需要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

  二手房转让所得也需申报

  新华社天津4月1日电转让二手房往往会使原房主得到一笔不小的收入,但很多个税申报者可能并不清楚,房屋转让收入也应计入个人年所得总额,并进行个税申报。

  天津市民张洪峰先生打入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热线电话咨询:去年10月出售自住房屋一套,自购买日至售出日已经5年以上,是否需要对转让收入进行个税申报。工作人员解释说,此类情况可免征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但仍需将转让收入计入年所得总额。如年所得额超过12万元,就需要进行个税申报。

  税法专家介绍,在此次个人年所得额计算中,二手房转让收入也应计算在内,但由于各地政策差异,应纳所得税额可能略有不同。以天津为例,5年以上的二手房转让,可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但如果出售未满5年的住房,则会在房屋转让时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南京市民丁剑先生为例,其去年出售的家庭非唯一住房原价值50万元,取得转让收入70万元。由于房屋转让时未满5年,就要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35000元(70万元×5%)和个人所得税33000元。

  丁先生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其年房屋出售收入=(700000-500000-35000)=165000元;其年所得总额=年其他所得额+165000元;住房转让应纳税额=住房转让应纳税所得额×20%=165000元×20%=33000元。

  专家介绍说,由于房屋原价值估算起来比较困难,在实施过程中,也有部分地区只对转让收入全额征收一定比例的所得税。

  税收工作人员提醒,个税申报目的之一在于掌握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状况。如果个人住房转让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税额,此次个税申报不会出现补缴情况,但纳税人也要将房屋转让收入计入个人年所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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