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调低部分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的个人自付比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8:03 扬子晚报

  本报讯 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降低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南京市决定自4月1日起,调低部分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的个人自付比例。

  据了解,这次调低个人自付比例的乙类药品有410个,调低个人自付比例的药品主要为临床常用、价格适中的药品,其中西药280个、中成药130个,调整后的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绝大部分为零和10%;调低个人自付比例的诊疗项目有222条,包括检验类178条、临床治疗类44条,调整后的诊疗项目个人自付比例,绝大部分为零。

  (李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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