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摄像头不可侵犯私人生活 捷克法院作出判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1:0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3日电捷克布尔诺市住房协会因为事先不让房客知道就在房屋的过道安装保安监控摄像镜头而被法院判处罚金18万捷克克朗(约合6400欧元)。

  4月2日出版的《今日报》说,这是捷克首起由于安装侵犯到私人生活的保安监控装置而受到法院处罚的案例。法院维持了个人数据保护当局UOOU早些时候对这一事件的处理决定。

  法院还批评布尔诺市住房协会过久保存所拍摄的视频资料,而且有些摄像镜头对准门口,当门打开时房间里面的情形也会被看到。

  “这个判决开了一个先例。法院明确表示,不可以通过保安监控摄像镜头侵犯私人生活。”个人数据保护当局女发言人汉纳.史蒂芬库娃解释说。

  急剧增加的保安闭路电视监控装置和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极度具有竞争力地”侵犯私人生活,但却没有制定有关它的使用的法律。个人数据保护当局在一份最新报告中忧虑地写道。

  在捷克,在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摄像镜头遭到很多人的反对。布拉格一家日本寿司店在餐厅安装监控摄像镜头后,一名捷克女服务员当天就提出辞工。

  去年12月,布拉格约瑟夫.史克沃莱茨基私人中学当局在教室安装监控摄像镜头遭到了学生的强烈抗议和抵制,此事一度受到媒体广泛关注。

  全体家长都支持孩子,没有一个人赞同校方做法,他们一致认为这会侵犯学生的个人隐私权。在家长会上他们最终迫使校长瓦茨拉夫.克里斯多夫作出让步,很快拆除了教室里刚刚装好的监控摄像镜头。

  目前警方在布拉格的街道上安装了大约400个监控摄像镜头,今年计划增装111个,以后有可能达到1000个。尽管它们已被证明在监控刑事犯罪和交通事故方面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一些媒体还是颇有微辞。

  “在布拉格甚至连死人也受到摄像镜头监视。” 去年9月当一处名人公墓受损而在墓地上安装了3个监控摄像镜头后,一家德文报纸曾这样耸人听闻地写道。(黄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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