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7:55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4月2日在常州召开,提出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基本形成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制度为主要内容、多层次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副省长仇和出席并讲话。

  近年来,全省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2006年共解决了4.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各市和33个县(市)建立廉租住房制度,83.4%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

  仇和指出,住房保障制度是政府实施的社会保障职能,是对城镇低收入家庭进行扶持救助的一种住房政策措施。要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多层次与多方式相结合,拆迁改造与整治改造相结合,制定切实可行的住房保障规划,规范和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建立健全城镇廉租住房制度,积极探索住房保障新形式,全面提高住房保障工作水平。(郑 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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