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成为政法“标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01:2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济南4月3日电(记者孔繁平) 今天,山东省践行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现场会在该省检察院召开,山东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新亭在会上要求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学习借鉴检察系统的经验,强化工作措施,促进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据悉,近年来,山东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和省委关于规范执法专项整改的部署,深入研究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建立了以“目标预期、过程推动、结果评估”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目标实现推进机制,通过对三级检察院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检查评估,有力地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整体检察工作的新发展。去年,该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数与上年同比分别增加了5.6%和17.9%;案件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分别提高了1.8%和0.1%,办案质量居全国首位;抗诉刑事案件数增加40%,法院改判案件数增加5%;抗诉民行案件数增加15.1%,法院改判案件数增加14.2%;高检院和山东省委交办的群众上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去年以来,该省共有97个检察院、285名检察人员受到省级以上表彰,27个市县党委作出了向检察院或检察人员学习的决定。

  高新亭认为,该省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的规范执法全方位目标实现推进机制,有效地促进了专项整改和法治理念教育的不断深化,推动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了对广大干警廉洁从业的监督,改善了执法办案条件,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他要求全省各地各级政法机关认真学习、借鉴、推广检察机关的经验做法,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不断赋予全方位目标实现推进机制以新的内容,推动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山东省各市党委分管政法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听取了省检察院的经验介绍,实地考察了该院规范化建设情况。

孔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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