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一千,捕!盗了三万,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01:2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谷萍 通讯员华检)“宽”不是法外施恩,“严”也不是无限加重。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明确“区别对待”的原则,日前,该院对受理的两起盗窃案于同一日作出了不同的决定。

  今年3月15日,尚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杨小娃因涉嫌盗窃电动自行车被公安机关移送成华区检察院提请批捕。该院侦监部门检察官对“杨小娃”这个名字并不陌生,因为他近两年来已先后两次因盗窃被刑事拘留,但因考虑其刚满16岁、涉案金额也不大,检察院从“教育、感化、挽救”角度出发,两次均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今年2月21日,杨小娃在监视居住期间再次在成华区建设路盗窃了一辆价值1163元的电动自行车。经过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虽然杨小娃此次作案时依然未满18岁,盗窃金额也刚够追诉标准,但考虑到杨小娃属多次犯罪,其行为已不符合轻缓刑事政策要求,遂于3月22日对杨小娃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巧的是,也是在3月22日这天,成华区检察院却对盗窃金额达3万余元的陈平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陈平曾因盗窃被判过刑,获释后到成都打工。今年春节前夕,因无钱回家过年,他故态重萌,于2月13日潜入成华区二仙桥陈宗庭大爷家中,将存放于屋内的3万余元人民币盗走。盗得巨款后,陈平在回老家四川珙县的途中,回想起了自己这次“光顾”的家庭:那是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房子,屋内只有两张床和一张桌子,估计房主的经济状况很糟糕,也许这3万元就是失主一辈子的积蓄!陈平一路上一直受到良心的谴责。他在写下一封要重新做人的忏悔信后,于除夕前夜从老家珙县赶回成都,主动来到失主陈大爷家中,请求陈大爷一家原谅并将所盗赃款剩余的2.52万元归还给陈大爷,后又在陈大爷的陪同下前往公安机关自首。

  成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受理此案后,提讯了犯罪嫌疑人陈平。陈平称自己愿意接受一切法律制裁,对于盗窃后用掉的近5000元,他表示暂无能力偿还。检察官来到失主陈大爷处了解到,陈大爷对于这失而复得的2万余元钱感到十分意外,并对陈平已用掉的近5000元表示可以不再追究,因为挽救一个人比5000元钱更重要,希望司法机关能从轻处罚陈平。

  根据高检院关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中区别对待的原则和“对能挽救的尽量挽救,能从宽处理的尽量从宽处理”的要求,成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将情况向检察长作了汇报,经研究,该院慎重地作出了“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的决定。

  陈平被释放后,检察官了解到陈平身无分文,便资助了200元钱,解其燃眉之急。陈平含泪表示:今后一定重新做人,绝不辜负好心人的一番好意。

谷萍 华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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